江苏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机关编制了《江苏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江苏省林业局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本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

1规范性文件等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

2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和负责人信息、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3政务服务事项和办理情况信息

4林业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5部门预决算信息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

7人事任免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通过江苏省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lyj.jiangs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上查阅。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江苏省林业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的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30-17:30(秋冬季),8:30-12:00、14:00-18: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定淮门大街22号,邮编:210036。

3.网站在线申请:申请人进入江苏省林业局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页面,在线填写《江苏省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4.传真发送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传真号码:025-86210593、025-86275316。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需经本机关相关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是江苏省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定淮门大街22号,邮编:21003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30-17:30(秋冬季),8:30-12:00、14:00-18: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5-86275316、86275317,传真号码:025-86210593、025-86275316。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019).docx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2019).docx

备注:《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  http://www.js.gov.cn/col/col5934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