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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部署开展2026年林长制落实情况市级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6-09-28 09:13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市(区)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业资源主体责任,不断推深做实“林长制”,夯实泰州生态建设底色,近日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6年度林长制落实情况市级督查工作。

本次督查对象为各市(区)党委、政府,时间从9月22日至10月底止。督查重点包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林长制体系运行履职、2024年以来各级巡察、督查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以及国土绿化、湿地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集体林权改革、国有林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等年度林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

本次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督帮一体,切实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严格按照泰州市2026年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计划、泰州市2026年林长制落实情况市级督查实施方案开展,采用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市级联合督查组还将采取“四不两直”、座谈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部分市(区)进行现场核查。

督查完成后,将形成问题清单向相关市(区)书面反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联合相关部门跟踪督办、核验整改,推动问题闭环处置,进一步健全“林长制”长效管理机制。

撰稿:樊润华

审核:叶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