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省内要闻
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局联合印发《江苏省“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发布日期:2026-09-18 1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江苏省“十五五” 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该规划与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江苏省“十五五”林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同向发力,立足我省森林资源稀缺、湿地资源富集的实际,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林业要素保障供给,夯实自然资源安全底线,纵深推进厅局协同融合,实现各类生态资源统筹配置、共建共享,为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国土空间根基与制度支撑。

规划指标体系将森林覆盖率、自然保护地数量纳入“十五五”核心指标,进一步锚定林业保护发展目标导向。在要素精准配置与高效利用层面,明确强化林地定额保障,科学统筹重大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布局,推进用地、用海、用林、用矿、用湿联动审批改革,持续提升林业要素保障质效。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领域,部署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森林、湿地资源有偿使用和特许经营制度,充分释放林业资源资产价值。

围绕国土绿化与林湿地保护,规划提出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科学实施国土绿化行动,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效益。严格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规范湿地用途管理,健全湿地分级分类与名录管理体系,有序开展湿地生态修复,持续落实重要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稳妥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组织实施规划修编,探索自然保护地与国土空间规划协同编制路径,落实分区管控举措,配套专栏细化明确自然保护地管理重点任务。

在国土空间系统保护修复方面,聚焦长江、滨海等关键生态区域,强化候鸟重要迁飞通道保护,开展滨海湿地珍稀濒危物种、近岸海域重点保护物种观测监测,推进苏北浅滩候鸟栖息地、长江河口等重点海域生态保护修复,巩固互花米草治理成果,系统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下一步,依托规划实施,我省将守牢林业生态本底,打通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治理全链条,实现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等林业资源系统性保护,助力构建系统完备、质效兼备、惠民利民的现代化林业发展体系,为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厚植绿色生态福祉。

撰稿:黄厚琦、刘贵平

审核:仲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