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压紧压实生态保护政治责任,久久为功推进美丽镇江建设。近日,镇江市印发《关于公布镇江市市级林长及包干责任区域的通知》(镇自然资发﹝2026﹞238号),对市级林长及包干责任区域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坚持高位统筹、权责清晰,进一步织密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体系。市级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负责全市林长制工作的总督导、总调度;副总林长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共设13名,对三山风景区、国有林场、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赤山湖湿地公园等13个重点生态区域实行分片包干,精准覆盖。
下一步,镇江市将以此次调整为契机,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严格落实常态化巡林制度,切实把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生态治理实效,全方位推动全市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镇江提供坚强生态保障。
撰稿:王 晓
审核:宋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