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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赴扬州、盐城指导鸟类等野生动物
致害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6-08-28 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

8月26日至27日,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臣带队赴扬州市高邮市、宝应县及盐城市建湖县,围绕鸟类致害防控设施建设及致害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指导。

指导组实地查看了生态友好型防鸟网、驱鸟装置等防控设施配置及使用情况,走访了宝应县射阳湖镇、建湖县冈西镇等受损农业生产区域,与养殖户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东方白鹳等野生动物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期间,调研组还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及相关乡镇、保险公司负责同志的意见建议,就防控措施落实、补偿机制完善及保险理赔流程等进行了充分讨论。

王国臣指出,随着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力度持续加大,鸟类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步增长,与农业生产之间的矛盾逐步显现,群众反映也日益增多。各地要坚持保护优先、科学防控,妥善处理保护野生动物与保障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一是源头治理,改善栖息地。加强栖息地保护恢复,为野生动物提供食源丰富的栖息环境,引导鸟类等野生动物种群向适宜生境集聚,从源头上减少与农田、养殖塘的空间重叠和直接冲突。二是前端布防,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鸟类活动规律和迁徙动态,提前研判致害风险区域,指导农户优化防控设施布局。三是过程管控,规范驱鸟作业。探索研究并推广应用低成本且对鸟类无伤害的驱鸟设备或手段,针对重点受损区域加大物理隔离、声光驱赶等综合措施落地力度,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生产损失。四是兜底保障,完善补偿机制。加快推动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在重点区域全覆盖进程,及时梳理汇总群众诉求,简化理赔程序,提高赔付效率,确保受灾群众损失得到合理补偿。王国臣强调,各地既要守住鸟类保护的底线,也要兜住民生保障的红线,通过科普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解支持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省林业局将继续加强业务指导,强化鸟类栖息地保护恢复,加快研究起草全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统筹中央及省级相关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推动各项保护与防控措施落细落实,努力实现护鸟护农双重目标。

撰稿:孙    婷

审核:钟育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