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六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2026年,江苏省在省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2000万元预算,专项用于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试点,以财政杠杆撬动多元资源集聚,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路径。
本次财政资金分配坚持 “扶大、扶优、扶强” 导向,摒弃平均化扶持模式,严格实行竞争择优遴选。省林业局综合考量森林资源禀赋、区域类型代表性、产业发展基础、队伍履职能力及地方保障条件,遴选确定试点单位。试点林场将覆盖苏南、苏北区域,兼顾内陆、沿海地理单元,囊括丘陵山地、平原两种林场类型,具备较强示范样本价值。本次拟下达省级补助资金1955万元,按照项目投资额70%左右标准予以补助,项目其余建设经费由属地财政配套、林场自筹予以落实,构建形成省级专项资金引导、多方协同投入的资金保障格局。
财政资金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精准投向重点建设领域。重点支持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特色业态,充分释放林场内生发展动能;推动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条,打造生态产品公共品牌,增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布局智慧林场建设,迭代升级森林防火、资源管护、生产作业等技术装备,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同步完善经营制度体系,总结盘活资源、富民惠民实践案例,发挥试点示范效应。
为压实资金使用效能,省林业、财政部门通过现场调研调度、实地业务指导,督促各试点林场落实 “一场一策” 要求,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格遵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做实过程监管,紧盯项目落地实施,保障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推动国有林场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富民惠民领域当好示范,着力打造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的江苏样本。
撰稿:刘贵平
审核:仲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