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修订的《江苏省林业项目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紧扣全省林业“十五五”发展规划实施部署,立足林业高质量发展实际需求,围绕实现林业项目管理科学精准、规范高效目标,进一步健全林业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压紧压实各层级管理责任,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完善项目全周期闭环监管机制,筑牢全省林业建设坚实根基。
办法明确省、市(县)各级林业、财政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边界,建立项目库动态管理制度。各地结合资源禀赋、任务体量、绩效情况择优入库,对长期无实质进展、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及时清退,切实提升项目库质量。
办法对照项目全流程,对申报入库、方案编制、招标采购、合同监理、验收监管、绩效管理等各环节细化标准化要求。针对资金执行滞后问题设立刚性约束,省级财政资金当年下达、原则上一年实施完毕;对当年资金执行率不足80%的地区和项目,次年将酌情核减资金额度或暂停项目申报。
针对全省林业项目类型多、各地方案编制水平不一的问题,办法配套标准化实施和验收方案模板。新规施行前已启动的存量项目可参照办法执行,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配套细则,压实管理落地成效。同时紧扣零基预算、“放管服”改革、为基层减负等政策要求,优化监督和绩效管理内容,贴合现阶段政策导向与基层实操需求。
下一步,我省将把办法解读纳入年度林业项目管理培训重点,围绕修订背景、核心条款、操作流程开展专题辅导和答疑,推动各地精准掌握、规范落实政策,全面提升林业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助推全省生态建设提质增效。
撰稿:刘贵平
审核:仲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