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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林业局开展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冬虫夏草)行政许可事后监管
发布日期:2026-07-31 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7月27日,苏州市林业局赴雷允上健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开展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冬虫夏草)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工作。
    本次监管工作严格落实苏州市“综合查一次”改革要求,做到事前系统申请、事中入企扫码、事后企业评价,全流程规范有序。执法人员现场核验了该公司上一年度6份出售、收购冬虫夏草行政许可决定执行情况,察看了冬虫夏草库存数量,查阅了采购、销售、存量等台账记录,检查了场所条件、安全标识等安全生产情况,还向企业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场未发现违规问题。
    下一步,苏州市林业局将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统筹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与“三服务”工作,营造优良的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撰稿:林雪茜、陈妤、王杰、顾艳
审核:姚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