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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总工程师陈志银应邀在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
解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发布日期:2026-04-02 17:27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6年4月1日,江苏省林业局总工程师陈志银应邀在苏州市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上,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专题解读。此次解读旨在协助苏州市、县(市、区)两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入理解《条例》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提升苏州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陈志银总工程师着重从《条例》制定和修改背景、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思考与建议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将党中央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的重大举措,是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域法治建设的新里程碑;《条例》系统整合了原《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在继承原有有效制度的基础上,更加适应了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条例》集成了我国千百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森林草原防火有效制度及成功经验,既有传承弘扬,又有开拓创新。

苏州少而珍贵的森林资源,是改善生态环境、塑造天堂景观、提升生活品质等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同时,苏州人口密度大,开发程度高,山城相依、林城相随,管理难度大,森林火灾易发频发,在特定条件下,极易引发特大森林火灾,苏州森林防火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措施,严格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另一方面要做好各项准备,时刻具备遏制特大森林火灾的能力。

会后,陈志银总工程师在苏州市林业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下,赴上方山森林公园检查森林防灭火及森林生态旅游安全管理等工作,并与护林员交流护林心得,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


撰稿:孙明园 赵森晖

审核:谢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