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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兴化市签发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
发布日期:2026-01-21 09:4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鸟类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标《江苏省总林长令(2025年第1号)》要求,全面贯彻国家、省、泰州市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部署,近日,兴化市总林长、市委书记陈锋剑,市长邵剑峰联合签发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全市鸟类保护工作的令》,要求全力守护候鸟迁徙安全通道,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总林长令明确,要压实层级责任,构建全域闭环管理体系。各级林长、各有关部门需站在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高度,将鸟类保护作为林长制履职核心任务抓实抓细,构建“林长牵头、部门协同、属地负责、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保护责任体系。林业、网信、公安等多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村(社区)履行网格化管护职责,依托生态护林员、网格员力量,实现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护管控全覆盖。

总林长令强调,要强化生境守护与全链条监管。一方面,通过巢箱布设、食源植物种植等生态友好措施优化鸟类栖息环境,对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实施最严管控,健全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另一方面,依托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聚焦鸟类“捕、运、售、食、养、玩”全链条,对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重点场所开展排查整治,以繁殖季、迁徙季为关键节点,全面清除禁猎工具,深化行刑衔接、纪法贯通,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强大震慑。

同时,总林长令从宣传引导、保障机制两方面作出安排。要求各级林长、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依托“爱鸟周”等节点开展多形式科普宣传,鼓励公益组织、志愿者参与护鸟工作,畅通举报渠道,营造“人人爱鸟、人人护鸟、人人守鸟”的全民氛围;健全鸟类疫源疫病监测与收容救护体系,加强基层管护人员培训,全面提升保护治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撰稿:葛俊高

审核:郑   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