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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林业法治工作培训班在南京举行
发布日期:2025-07-04 15:3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及林业管理队伍建设,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2025630-73日,省林业局在南京举办全省林业法治工作培训班。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新明同志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史新明强调,在各级林业骨干的共同努力之下,全省林业法治体系更加健全,《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和《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正式颁布施行,《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项目。全省林业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保护了我省珍贵的林业资源。

史新明指出,当前全省林业法治工作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有三个方面需要认真思考。一是关于我省林业执法体系问题。很多地方林业执法人员偏少,力量偏弱,加之林业工作面广量大,涉及法律法规多,如何适应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形势的变化,需要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争取。二是关于林业执法力度问题。从今年下半年起,省局将会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各地也要通过专项执法行动、森林督查图斑核实、日常执法巡查、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三是关于林业立法工作开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实施时间较长,与我省工作实际脱节的矛盾日渐凸显,需要抓紧时间有序化解。

史新明强调,做好林业法治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和对林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林业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三年行动的终期评估,持续深入开展好“八五”普法,不断提高人员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林业系统依法治理水平。

来自于全省各级林业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各设区市及各县(市、区)林政执法、森林督查相关处室(科、站)负责同志及业务技术骨干,从事林草种苗行业监管人员,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人员、湿地保护管理业务骨干等285人次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