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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5年第3号)(2025年松材线虫病疫区撤销)
发布日期:2025-03-17 09:38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5年第3号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区管理办法》(林生规〔202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国2025年撤销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公告如下: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灌云县,淮安市盱眙县,镇江市润州区、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温州市洞头区,绍兴市上虞区,台州市椒江区。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宜秀区,六安市叶集区,池州市东至县,宣城市广德市。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柴桑区,吉安市峡江县、新干县。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信阳市罗山县、光山县。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宜昌市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襄阳市襄州区,咸宁市嘉鱼县,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衡阳市雁峰区、石鼓区,邵阳市北塔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马山县,柳州市柳南区,桂林市永福县,钦州市灵山县,玉林市兴业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

  重庆市:江北区、南岸区、荣昌区。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广安市前锋区,雅安市名山区。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