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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印发第一批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案例
发布日期:2025-11-28 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林业局印发《江苏省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案例》(第一批),包括:南京市高淳区“生态旅游+文化赋能”驱动价值转化增进社会福祉、宜兴市创新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贡献可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新沂市生态与产业双重驱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不断显化、苏州市吴中区量化自然资源本底勾勒最美林业图景、东台市放大“条子泥”品牌效应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扬州市江都区以绿色生态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兴化市“生态修复+科普宣教”引擎带动强力促进“江苏大公园”建设、泗阳县深化“林业+”融合拓展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等8个试点案例。这些案例集中展现了各试点地区在国土绿化美化、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发展绿色富民森林产业,弘扬森林生态文化等方面,利用特色资源、发展“美丽经济”,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业态融合等方面的有效举措与显著成效,生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内涵。

近年来,省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持续推进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分别在全省江淮生态经济发展、沿江保护修复和绿色发展、太湖生态系统修复、南水北调水资源保护、低山丘陵资源保护利用、沿江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选取8处地区试点,鼓励支持地方结合地区实际,重点围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核算成果运用、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丰富价值实现多元路径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多样化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模式,逐步助推全省林业生态功能发挥经济效益。

下一步,省林业局将持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总结好、推广好、运用好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案例成功模式和先进经验,进一步选取南京市溧水区、常州市金坛区、淮安市清江浦区、泰州市、丰县、宝应县和泗洪县等7个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省级试点项目,分别在加大森林和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广、发展高质量林业生态产品和林业生态产品产业链延伸、拓展林业碳汇价值实现等方面加快开展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不断提升林业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促进全省林业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