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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省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5-10-23 14:06 浏览次数: 字体:[ ]

依据《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176号),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的要求,省林业局按照2025年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在全省林业系统内开展了一次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此次案卷评查活动的评查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立案查处并结案的有关林地、森林资源、林木种苗、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和湿地保护等行政处罚案件。活动分两个阶段组织,第一阶段为各地自查(2025年9月10日-10月17日)。各地林业局根据《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照林业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组织对本地林业执法案件进行自查,对案件卷宗进行一次综合“自检”。第二阶段为集中评查(2025年10月21日-10月22日)。省林业局随机抽取3件各市范围内(含市本级、县级林业行政执法)的林业执法案卷,邀请专家和各市林业执法业务骨干,开展集中评查。

在集中评查阶段,林业执法专家分组对各地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各地执法骨干通过交叉互查的方式,一边评查一边互相学习。3名专家不但指出了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还对如何解决林业行政执法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对各地林业执法提出了紧贴实际的意见建议。各级执法骨干通过面对面的讨论交流,有效提高了执法业务能力,促进了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