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淮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共28条,聚焦构建部门协同保护机制,明确了市、县(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在具体事项上的管理职责;细化管养保护措施,对日常养护责任人确定、日常养护和专业养护要求、分级巡查频次等作了详细规定;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经费及日常养护补助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列入本级预算;加强宣传力度,合理保护利用,鼓励结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运河文化、红色文化传承教育,挖掘古树名木价值,构建“宣传-保护-利用”的保护体系。同时,《条例》规定了树龄八十年以上不满一百年,或者具有潜在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及纪念意义,经评估可能在未来达到古树名木的标准的树木作为本市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在资源普查和补充调查中,应当同步开展后备资源调查。
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条例》的出台为进一步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加强全市古树名木保护、推进绿色淮安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保护政策再加码,淮安的古树名木必将焕发新的生命力,为建设美丽淮安增添更多绿色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