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本报告,报告电子版可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http://lyj.jiangsu.gov.cn/col/col86513/index.html)。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京市定淮门大街22号,邮编:210036,电话:025-86275316)。
一、总体情况
江苏省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公开公众关注的林业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按照规定进行设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提高公众对林业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认可度。
(一)持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严格对照《条例》,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4年主动公开了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结果、林木覆盖率监测结果等统计数据,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的文件127件,其中发布政策解读4篇。及时主动公开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重点工作、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各类信息。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对其中22件予以保留、继续有效,4件予以废止,3件本年制发,并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
(二)着力保障依申请公开工作。省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2件,其他申请2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无答复不规范的情况。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2024年,江苏省林业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68条,政务动态信息2341条,信息公开专栏公布127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46篇。及时办理“咨询建言”和“网上信访”平台的公众留言,共受理答复野生动植物保护、鹦鹉标识卡、林木采伐、自然保护区、入侵物种处理等方面咨询留言158条,全部及时答复,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由江苏省林业局决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共35项,所有申请事项实现全程在线办理,有关基本信息、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条件、设定依据以及办理进度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本年度办件总数1329件。
(四)做优做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建好用好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江苏林业微信公众号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推出“鹦鹉能不能养?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加拿大一枝黄花识别与防治”等科普文章,为群众关注的热点释疑解惑,社会反映良好。提升网上办事大厅服务能力,及时对我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梳理更新,开通省林业局旗舰店,并推出新版行政审批系统,更加便捷群众办事,同时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一网通办。
(五)着力加强监督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畅通网站咨询、监督投诉电话等途径,接受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和专职人员。严格监督考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给予督促整改。注重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对照不足补短板,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公开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优提档。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质量不够高,政策解读的水平还需提高。二是对各处室(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交流指导不够到位,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较少。
(一)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进行主动回应,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二)创新信息公开形式。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更多采用图片图解、漫画、视频、H5等鲜活形式加强政策解读、规划公开内容,提升解读的通俗性和可读性。
(三)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坚持以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数据资源整合为抓手,优化信息公开页面展示,持续提升网上办事大厅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平台的智能化数字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