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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当前,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已进入决战决胜关键时期,为准确掌握我省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底数和动态,科学制定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方案,根据《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和数据管理的通知》(办生字〔2024〕20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秋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按照“监测全覆盖,普查无盲区”要求,对辖区内所有松林开展详细调查,重点调查疫情乡镇及其毗邻区和电力、通讯施工场所、公路沿线、风景区、木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工程建设施工区附近区域等。
二、普查内容
准确掌握疫情分布范围、发生面积、死亡松树数量。严格执行死亡松树统计要求,分别统计当年非集中除治期已清理的死亡松树、秋季普查新发现的死亡松树数量,统计口径为全年数据。将疫情落到小班、落到林地一张图,根据调查结果绘制松材线虫病发生分布图。
三、普查方式
积极推广应用空地相结合的监测调查技术,综合应用无人机等航空遥感技术和人工地面核查等手段,确保普查工作准确无遗漏。
四、采样鉴定
各地在普查中,对不能确定死因的松树要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进行采样鉴定,重点预防区可视情况增加取样数量。
对松材线虫病实行分级分类鉴定确认制度,疫情发生区新发疫点和非疫情发生区的死树由县级检疫防控机构初检,市级检疫防控机构复检,经省级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确认,送样时附送县(市)检疫防控机构初检、复检样本的特征照、工作照和采样镜检表。经检测鉴定确认的新发县级松材线虫病疫情,应立即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规定要求和途径上报,不得延误。
五、普查数据录入
各地要统一应用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智能防控云平台(以下简称“省云平台”)及其移动端监测APP开展秋季普查,采集上传松树异常信息及现场照片、疫情鉴定排查信息及鉴定结果报告。各地上报省云平台的数据经汇总、审核后,按照精准到松林小班的要求,经对接后统一录入到国家林草局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监管平台数据一经录入无法修改,各地务必在省云平台数据统一导入监管平台前,慎重填报、逐级审核。
(一)维护监管平台基础信息
各地要做好省云平台和监管平台的林业区划调整、小班信息维护、秋普任务确认等基础信息维护工作,确保从省云平台向监管平台导入数据后生成的疫点、疫区和发生面积等数据与实际相符。
(二)应用省云平台录入数据
各地统一应用省云平台采集上传疫情普查、取样检测等信息及现场照片,将现场照片和位置信息对应,进行编号保存。
采用无人机遥感监测的地区,要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规定参数进行飞行、拍照。无人机拍摄原始照片要采用正射校正技术进行判图,标记病枯死松树、测算位置信息并将结果上传省云平台。各地要同时提交无人机拍摄的原始照片、正射影像、航线规划、飞行范围、飞行记录表等数据,由省里组织的技术人员对无人机普查结果进行复核,确保准确率和召回率≥85%。
六、普查时间
县级普查和市级核查时间:9月10日-10月20日。
省级核查时间:10月20日-11月10日。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普查工作。2024年是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行动决胜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松材线虫病疫情秋季普查是掌握实情、查缺补漏、确保攻坚任务圆满完成的前提基础。今年国家林草局将继续对我省2020年以来撤销的疫区疫点、新发的疫情、社会举报和网络舆情等反映的松树异常情况、2024年秋季普查数据等进行专项抽查核实并通报核实结果,相关结果作为年底林长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技术方案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二)做好疫情数据精准上图。各地要按照普查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组织普查外业调查、无人机操作、省云平台及其APP使用等技术培训,全面准确把握新技术、新要求,确保疫情数据真实准确。要认真执行有关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新发小班、乡级、县级疫情信息均要录入监管平台,并按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引入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无人机遥感普查的地区,要仔细甄别参与投标公司的技术能力,技术参数必须要达到《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要求。同时,做好普查原始数据和影像资料的整理存档,确保数据可溯可查。
(三)强化疫情监测质量管控。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数据统计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关于开展防治统计造假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24〕106 号)要求,建立健全防控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强督查指导和跟踪管理。要严格执行以2020年林地资源小班为单位统计疫情发生面积的要求,不得折算面积。要聚焦松材线虫病疫情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组织本辖区各级单位开展疫情摸底自查,实事求是统计和报告疫情信息。我局将加大对疫情数据的核实核查力度,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数据统计造假等问题进行通报。
(四)按时报送材料编制方案。请各地于10月20日前将本辖区秋季普查数据信息全部录入到省云平台,各设区市于10月30日前将普查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局。普查报告既要注明普查截止时间的疫情发生情况(含附件1-3的表格),又要结合疫情发生规律、气候因素及往年疫木除治情况,预估普查结束后新增死树数量,为后续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编制经费预算提供可靠依据。各县级疫情发生区根据秋季普查结果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各疫情发生设区市于11月30日前对所辖县级疫区年度防治方案进行审核并将方案汇总上报我局审定。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