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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姜堰区发布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
发布日期:2024-06-18 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

6月17日,泰州姜堰区委书记、总林长孙靓靓,区长、总林长钱军签发姜堰区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持续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令》。指出2024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姜堰区林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总林长令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防火责任,进一步加强非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消除“夏季不会发生大的森林火灾”麻痹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安排部署工作,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结合常态化巡林工作开展森林防灭火督查,熟悉应急处置预案。

总林长令要求,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警觉意识,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来抓,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村居广播、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多种手段,悬挂宣传牌、张贴防火标语等多种方式,向林区及其周边居民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教育,加强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营造全民关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总林长令强调,要严格火源管控,排查火灾隐患,紧盯重点时段、区域和人群(未成年人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智力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加强火源管控力度,严禁违法野外用火。各级林长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明确专人跟踪落实整改,切实做到“守住林、管住火、看住人”,力争把火情、火灾扼杀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总林长令要求,要强化应急准备,科学有效处置,切实做好队伍集结、物资保障、机具检修等准备工作,充分运用森林防火预警平台、无人机、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对森林火情进行立体式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在紧要期和关键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遇到突发火情时准确研判形势及发展趋势,做到情况清楚、调度及时、上报迅速、处理得当,全力“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