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规范全省省级自然公园的保护、管理、利用和监督,江苏省林业局研究起草了《江苏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在2024年6月15日前,将意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22号江苏省林业局710室(邮编:21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 电子邮箱:ruanyun9427@163.com。
附件:
《江苏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