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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7 08:4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县(市)林业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2025年度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工作,推进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库建设,现将《2024-2025年度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和储备

(一)项目申报。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和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实行网上联合申报和跨年申报,各单位项目申报人员需登录“江苏省林业科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4.127.6:10001)进行填报。

(二)项目储备。2024年持续推进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库建设和动态管理工作,依据项目申报和评审情况,补充更新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入库项目有效期原则上为2年。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的立项计划,将直接从项目储备库中遴选下达,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二、截止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申报的项目经评审将作为2024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立项下达,或入选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库;第二阶段申报的项目经评审将入选补充林业科技项目储备库。

第一阶段:归口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7日17:00,推荐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17:00。

第二阶段:归口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7:00,推荐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7:00。

三、纸质材料报送

(一)市县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设区市、县(市)林业部门与本级财政部门的联合申报公文(含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和项目纸质申报书各两份。其中,项目申报书经归口管理的设区市或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后,由项目申报单位网上打印装订一式两份签章后,交由归口管理的设区市或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加盖林业、财政部门公章上报省林业局。

(二)省直单位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单位申报公文(含申报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纸质申报书各两份。其中,项目申报书经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推荐后,由项目组网上打印装订一式两份签章后,交由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签章上报省林业局。

(三)纸质材料邮寄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22号613室。

收件人:施钦,联系电话:025-86275337。

四、申报要求

(一)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精神,项目申报单位、项目首席专家(执行专家)在申报项目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加快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严禁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主要实施内容相近的项目已申报或立项省级同类科技项目的,不得再申报本项目;已获本项目立项支持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得以相近实施内容和原实施地点再次申报。

(三)按时网上推荐项目申报和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省林业局联系人:施钦,联系电话:025-86275337。

省财政厅联系人:褚健,联系电话:025-83633798。

附件:  1.2024-2025年度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2024-2025年度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3.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申报书(格式,不下发)

4.江苏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书(格式,不下发)

5.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格式,不下发)

附件.docx

           江苏省林业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