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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安市林业局开展《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24-12-03 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于12月1日开始施行,为学好用好《条例》,更好地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12月2日上午,海安市林业局组织开展集中专题学习,局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分局长等30余人参加。

本次集中学习由党组书记、局长石剑主持,他强调,《条例》的制定是为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能够更加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形势,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安全风险防治和治理体系建设,对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他要求,全局上下要认真学习条例,领会条例精神,用条例指导实际工作;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扩大条例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各单位要突出重点,细化措施,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深刻认识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重要性,要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