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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注销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2 15:53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苏溱湖动物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泰州姜堰区数据局登记注销,主体资格灭失,经营资格已经依法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注销江苏溱湖动物园有限公司持有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苏林动审字〔2015〕 63号)和人工繁育许可证(苏发驯繁2015-15号),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

特此公告。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