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溱湖动物园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经泰州姜堰区数据局登记注销,主体资格灭失,经营资格已经依法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注销江苏溱湖动物园有限公司持有的《行政许可决定书》(苏林动审字〔2015〕 63号)和人工繁育许可证(苏发驯繁2015-15号),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
特此公告。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