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6日,镇江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镇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镇政办发〔2023〕35号),《镇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镇政办发〔2019〕95 号)同时废止。
新的《镇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镇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镇江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新的《镇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强化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预案从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以及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等内容进一步明确。
新的《镇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遵循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群众义务扑火队为辅,以驻镇部队、武警部队为坚强后盾,公安、消防、公安交通管理、气象、通信、卫生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