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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湿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23-06-19 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随着《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相继出台并深入落实,宿迁市愈加重视湿地保护工作,把建设好、维护好、保育好湿地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打造“江苏生态大公园”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该市湿地保有量16.26万公顷,占国土面积19%,其中自然湿地面积(包括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11.07万公顷,受保护自然湿地面积7.54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68.1%,同比增加了5.4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全市已建立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湿地公园[泗阳黄河故道省级湿地公园、宿迁古黄河省级湿地公园(宿城区)、宿豫杉荷园省级湿地公园、沭阳三河省级湿地公园]、39个湿地保护小区。2022年调查显示,全市陆生脊椎动物376种,与2012年相比,新增爬行动物5种,鸟类34种,哺乳类1种。据省林科院考察,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和鸟类种类生物多样性显著增强,种类分别增加了66%、62%和54%;重点保护鸟类种类呈跨越式增长,国家一级保护鸟类种数增加了1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种数增加了近3倍。

近年来宿迁市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全市湿地保护委员会,及时协调解决湿地保护管理中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大湿地修复力度。2018-2022年以来,结合洪泽湖、骆马湖退渔(圩)还湖(湿),累计修复湿地总面积54419亩,位居全省第二位。泗洪洪泽湖湿地生态修复实践作为全省唯一案例,成功入选“COP14国际大会经典案例”,并收录至《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10年》。三是逐步完善保护体系,建立了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的湿地保护体系,湿地保护率68.1%。下一步将加强对小微湿地、“乡村湿地”的保护修复工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湿地可持续发展观,推动湿地科普宣教进课堂、进社区、进乡村,让更多人参与、了解保护湿地和鸟类这一公益事业, 引导群众开发活动建立在合理保护资源和利用资源的基础上,保持自然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多样性不受侵害,推动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