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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级林长制落实情况督查全面完成进驻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21 09:13 浏览次数: 字体:[ ]

经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部分联络员会议部署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督查工作组于11月13日—18日,全面进驻并完成对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扬州、泰州8个市的督查进驻工作。

各督查组在进驻期间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严格遵守《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依据《江苏省林长制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坚持严的基调,坚持科学精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各项督查任务,采取召开市级见面会、查阅台账、座谈问询、线索核实等方式开展实地督查,并下沉至15个县(市、区)调查核实,期间调阅台账23批次、开展座谈21次、核查点位45个,认真核实一批线索、发现一批问题,着力理清脉络、查明原因、明晰责任,并督促地方林长和有关部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林长制实施运行存在短板的,要求其提高站位、压紧责任,实化履职动作;对于林业重点工作进度落后、质量不佳的,要求其强化统筹、追赶进度、提质增效;对于经现地核实发现存在破坏林业资源问题自查不力、敷衍整改甚至虚假整改的,要求其提高认识、树牢理念,严格自查、按序整改。

被督查地区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市级总林长主持召开见面会并作表态发言,县级林长、各级林长办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全程参与。

下一步,各督查组将分市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经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同意后反馈至各市党委政府,要求被督查地区编制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部门、措施时限、整改目标,强化跟踪问效,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各地问题真抓实改、整改销号。同时酝酿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涉林问题,形成警示效应,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