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辖洪泽湖40%的水面,湖岸线长165公里。“大湖湿地,水韵泗洪”是该县对外宣传的标语,也是生态形象的“金字招牌”。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湿地保护工作,将其列入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纳入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结合林长制工作的深入推进,科学制定多部门联动方案,创新“6+1+N”的协作机制,定期会商研究,扎实推进湿地保护工作,累计投入相关建设和管护资金近16亿元,湿地保护成效显著。
一是开展生态搬迁,让湿地变得更加“自然”。 按照“只出不进、只减不增”的原则,积极推进沿洪泽湖周边地区生态搬迁行动计划,对居住在核心区的262户798名渔民全面完成生态搬迁,转产渔民439人;配合地方开展“十年禁渔”和“两船清理”,完成捕捞渔船拆解4733艘,上岸渔民16730人。随着网退、船退、人退等措施的落实,大面积的“水下森林”得以呈现,水质得到更为显著的改善。
二是开展生态修复,让湿地物种更加丰富。持续推进退渔还湿、退圩还湖、生态修复等工程,已累计完成退渔还湿26.62万亩,实施退化湿地修复3.5万亩。湿地保护区生态功能有了较大提升,洪泽湖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鸟类由2012年147种增加到206种,每年在洪泽湖栖息、繁衍、越冬的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种群数量达到20万只,新发现白鹤、青头潜鸭、白额雁、白琵鹭、红脚隼等8种国家重点保护与珍稀濒危鸟类,世界濒危鸟类——震旦鸦雀已在此安家落户。湿地物种丰富度不断增强,再现了“潜鱼跃波万鸟翔”、“荷花满湖十里香”的场景,多次被人民日报、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三是开展“绿盾”行动,让湿地变得更加安宁。县委县政府组织林业、公安、渔政、保护区等部门及沿湖乡镇,联合开展湿地保护执法行动,开展冬候鸟保护专项行动。2021年累计开展陆地和水域巡护次数2600余人次,查处非法狩猎案件4宗,查处非法捕捞活动3起,查获各类非法捕捞船只65艘、渔具 1000余件,及时制止违建行为4起,有效筑牢湿地安全屏障。
泗洪县委县政府将紧紧抓住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把湿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林长制督导考核内容,力争全县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