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全省林长制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结束后,连云港、扬州、宿迁、淮安、徐州等市召开续会,就贯彻落实省总林长批示和省推进会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连云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副林长杨新忠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意义;要持续巩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加强林业建设,按照《连云港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继续开展国家森林城市三年复核期建设,开创“后创森”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会议还对落实林长责任、冬春季森林防火、林长制督查激励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扬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副市长、市副林长赵庆红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省总林长批示精神和省推进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进一步谋划创新,因地制宜谋划建立林长制考核办法,对照国家和省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争取表扬激励。要及时总结扬州工作经验,多渠道加大林长制工作宣传。
宿迁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副林长章其波指出,要严格落实林长巡林、林长会议、督查考核等制度,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聚焦考核抓重点,切实做好国土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要继续在林长制上创新探索,研究各地落实林长制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宿迁特色、建树宿迁样板。
淮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副林长顾坤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推进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森林灾害防治,切实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要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构建森林、湿地资源智能化管理信息平台,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提高森林综合效益。
徐州市副市长、市副林长林斌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刚召开市林长制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级林长切实履行林长职责,积极巡林。要全力抓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市林长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主动参与。要提前谋划林长制督查激励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建立严格的督导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