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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第20期]各地林长积极通过巡林、会议等形式履行林长责任
发布日期:2022-11-15 16:08 浏览次数: 字体:[ ]

苏州市副市长、市级林长施嘉泓在吴中区巡林

10月27日,苏州市副市长、市级林长施嘉泓赴吴中区木渎镇“灵白线”巡林。苏州市林长办、吴中区政府等负责同志陪同。

“灵白线”主线位于苏州城西郊,南起灵岩山,北至白马涧,全长约8公里,是苏州市知名度最高的登山健身步道,是市民们亲近自然、享受自然的必去之处。近年来,随着“灵白线”声名鹊起,游客数量与日俱增,也给“灵白线”的保护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深入贯彻绿色惠民理念,施嘉泓副市长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专题研究协调“灵白线”相关工作,并要求市林业局开展实地调研4次,召开座谈会2次,同时学习吸收宁海国家登山健身步道建设和镇江市山体保护经验做法,加快编制“灵白线”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施嘉泓一行实地巡察“灵白线”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现状。他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持续推进林业生态修复,在保护好山体和森林生态资源的基础上,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加强“灵白线”建设管理,全面禁止机动车上山,避免山体遭受大幅度破坏;全面落实安全措施,保障市民游客生命安全;全面实施环境整治,营造干净整洁的登山健身环境;科学推进山体植被恢复,提升山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努力将“灵白线”打造成生态、环保、安全的登山健身步道。

镇江市副市长、市级林长黄春年赴责任区域开展巡林暨森林防灭火督查工作

10月31日下午,镇江市副市长、市级林长黄春年赴责任区—丹徒长山林场开展巡林暨森林防灭火督查工作。镇江市林长办、丹徒区政府、市县两级林业部门等相关负责同志以及相关责任区域林长参加活动。

黄春年一行先后到长山工区林长制公示牌设置点、长山警务室、防灭火物资储备室等重点场所,听取了长山林场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工作责任落实与开展情况等汇报,实地查看了林长制公示牌、森林防火检查站、物资库储备情况,了解森林防火制度建设,检阅了专业队伍技能。黄春年对长山林场林长制以及森林防灭火工作予以肯定,他指出要以林长制为重要抓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绿色发展。他强调要强化底线思维,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强化火源管理,严控野外用火,从源头上加强防范,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

扬州市各市级林长赴责任区域开展巡林

11月7日,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级林长陈锴竑带队赴宝应县阳湖湿地公园开展巡林。陈锴竑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要全面落实和推进林长制工作要求,把现有绿色生态资源用起来、活起来,加强水网建设与开发工作,对现存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11月4日,扬州市副市长、市级林长余珽带队赴广陵三江营省级湿地公园开展巡林。余珽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深做实造林绿化、资源保护等各项工作。要抓细抓实“林长制”,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要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加快推进林旅融合,在保护好森林生态的同时,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11月2日,扬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级林长盛卫中带队赴扬州凤凰岛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巡林。盛卫中详细了解林长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生态修复、造林绿化、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灭火、涉林违法案件侦办及督查问题整治整改等工作情况。他强调,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增加护林员巡护频次和密度,提高森林防火效率;要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在保护好森林生态的同时,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10月18日,扬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级林长焦庆标赴江都区开展巡林。焦庆标一行深入大运河西堤省级公益林、邵伯船闸,察看邵伯湖湿地生态保护、林业管护等情况。他强调,要深入学习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做深做实造林绿化、资源保护等各项工作;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统筹抓好生态保护修复和绿化环境提升,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