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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通过专家评审
发布日期:2022-10-08 14:03 浏览次数: 字体:[ ]

9月30日,省林业局组织《江苏省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吴小巧、省财政厅自然生态处钟月巧二级调研员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将村庄绿化列入省农村实事工程,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抓好村庄绿化工作的通知》,多次召开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村庄绿化。省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色村庄建设活动的通知》《江苏省绿美村庄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试行)》《江苏省绿美村庄建设工程标准》等十多项政策标准办法,扎实推进村庄绿化建设。2007年村庄绿化工程实施以来,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全省村庄总体绿量大幅增加,目前村庄林木覆盖面积586.2万亩,绿化覆盖率30%以上;建设绿美村庄10219个,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绿化工程成为受到广大村民支持拥护的民心工程。

《实施方案》提出,2023-2025年在全省实施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即每年新建绿美村庄200个左右、改造提升原绿美村庄100个左右、打造绿美古树村庄10个左右。旨在通过不懈努力,持续增加乡村绿化总量,着力提升绿美村庄建设质量,全面保护乡村绿化成果,逐步将我省村庄建设成科学绿化的示范基地、珍贵乡土树种的培育基地、古树名木的后备基地、碳达峰碳中和的先行先试基地,实现乡村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专家组在听取《实施方案》编制情况汇报、审阅文件资料、认真讨论质询后,一致同意通过《实施方案》。专家组认为实施211提升工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的积极举措,是实现江苏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人民生活更幸福的必然选择。工程符合新发展阶段新要求,切合国家国土绿化建设的思路和方向,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环境需求等方面意义重大。《实施方案》广泛吸取了多年来全省各地村庄绿化建设经验和成果,提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目标定位,符合我省乡村实际情况和森林自然生长的本质要求,对科学、生态、节俭推进全省国土绿化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建议省级财政加大绿美村庄211提升工程支持力度。

省财政部门表示将继续对工程建设予以大力支持,建议进一步总结经验、宣传成效、打造精品,做响做亮我省绿美村庄建设品牌,不断满足我省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省林业局造林处、规资处等有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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