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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第18期]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在宁召开
发布日期:2022-10-31 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

10月20日,省林长办在南京组织召开2022年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有关负责同志,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会。会议通报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进展情况,分析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对建立我省林长制督查考核制度等工作进行研究。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林业局局长王国臣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局长仲志勤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去年7月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凝聚合力,系统谋划,全省全面建成上下衔接、职责明确、层层落实的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省市县全面建立林长会议、林长巡林、工作督查、信息公开等工作制度,初步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局面,林长制体系运行“入轨”提速,制度优势和治理成效逐渐显现。

会议指出,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体系建设有明确要求。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已列入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考核计划并出台了办法方案,我省实施意见中也明确要强化督导考核,建立严格的林长制工作督导考核制度,考核结果报组织部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二是接续推深林长制高质量实施有明确需求。要实现林长制从“建制”到“见效”深刻转变,有效解决个别地区林长责任意识不强、制度运行不力、部门协作虚化等问题,须着力发挥督查考核的“体检单”、“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推动各级林长有效履行林业保护发展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对照指标要求逐项落实保护发展举措任务。

会议强调,今年国家层面将对我省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全省林长制工作要对标国家林长制年度督查考核的4项制度运行和7项重点任务,全面梳理排查,形成任务清单,倒排时序推进,完善落实各项“规定动作”,凝心聚力完成省委“确保在督查考核中充分展现江苏做法和成效、不出现大的负面典型问题”要求。

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是我省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的重要形式,对调动各方力量做实做细林长制各项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阶段,省林长办将继续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协作联动,进一步谋深谋实共同保护、发展、利用的路径机制举措,不断构建起多元主体共建共管、同向发力、资源整合大格局。

省林长办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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