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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王德平副局长出席太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2-01-18 14:40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是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成立40周年,为总结太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交流研讨工作经验,进一步拓宽太湖风景名胜区工作思路,1月14日,省太湖办在苏州召开了太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省林业局副局长王德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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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平对机构转隶后省太湖办在太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太湖风景名胜区是我省最早最大也是最有特色的风景名胜区,太湖风景名胜区自1982年成立至今已有40年历程,从原来的重建设到现在的重保护,管理形势发生变化,管理工作重心也发生了变化,全省各级太湖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认真履职,为太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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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平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包括风景名胜区在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要进一步强化太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的工作责任感。要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太湖风景名胜区事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二是强化保护意识,实现太湖风景名胜资源的永续利用。太湖风景名胜区的各级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认真履行好管理职能,切实把太湖风景名胜区保护好、利用好、管理好。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太湖风景名胜区合力共管的能力。加强对太湖风景名胜区法规规划的宣传,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履好职尽好责,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四是强化创新意识,借助林长制推进太湖风景名胜区的发展。以全省林业系统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为抓手,学习借鉴优秀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林长制与风景名胜区管理相结合的新模式,创新机制手段,推动景区高质量发展。

会上,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戴怀宝处长到会指导并讲话,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曹光树局长致辞,省太湖办主要负责人汇报了省太湖办工作情况,各市、县(市、区)主管部门、景区管理单位交流了2021年工作情况和2022年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