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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期]江苏省全面启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10 15:42 浏览次数: 字体:[ ]

8月6日,全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在南京召开,省林业局副局长仲志勤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专家组、技术组和综合组成员等参加了会议。

国家林草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副总工程师林辉介绍了国家林草局对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通报了华东地区相关省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开展情况并肯定了取得的成效,就我省普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会议全面解读了全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并就大家共同关注的焦点及几项关键技术问题作了针对性说明;徐州市铜山区、常州市金坛区和兴化市等三个试点县就森林火灾风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

会议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全面肩负起森林火灾风险普查的这一重任,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同级普查办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对接,主动配合,主动作为,主动担当,扎实全面做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

会议强调,此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实施范围为全省,具体按照“按行政界统计”的原则开展,旨在摸清全省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的防灾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省和各地区森林火灾风险水平,建立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形成一整套普查与常态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工作制度。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其中,今年8月底前要完成全省技术培训,12月底前完成全省外业调查和数据采集相关工作;明年4月底前要完成全省数据分析、汇总,6月底前完成全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各项报告,12月底前全面完成普查,形成工作总结。各地务必把握好普查时间节点要求,按时有序推动此项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关键期,各地要在全面做好防疫防汛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林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林业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切实强化从业人员的人身、设备、防疫安全管理,既要确保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圆满顺利,又要确保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安全可控,同时还要为疫情防控大局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