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1354/2021-00349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江苏省林业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
文 号: | 苏林提复〔2021〕38号 | 主 题 词: | |
摘要: |
尹贵尧委员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世界自然遗产地位于太平洋西岸、亚洲大陆边缘最大的滨海湿地,每年为数百万东亚-澳大利西亚迁徙鸟类提供了优质的栖息地、繁殖地、越冬地和停歇地。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滨海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沿海各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区域内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为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
一、深化对外交流
一是开展全球滨海湿地保护学术交流。盐城市于2017年起连续成功举办4届黄(渤)海滨海湿地研讨会,搭建了滨海湿地与迁飞候鸟保护管理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平台。目前,盐城市正与自然资源部国际合作司筹备共同主办全球滨海论坛,此次论坛将以黄(渤)海滨海湿地研讨会为基础,将其升格为全球滨海论坛。2021全球滨海论坛拟由自然资源部、省政府共同主办,论坛将以“共保黄渤海生态服务新发展格局”为主题,首次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会议形式,更好地向国际社会展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务实实践,建立起全球生态治理领域新平台与对话机制。
二是积极参与国际大会。申遗成功极大地提升了江苏及盐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提供了新机遇。省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盐城市参加与遗产地保护相关国际会议。2021年6月12日,由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江苏省林业局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21年全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活动在盐城举行。目前,盐城市正积极筹备参加世界遗产大会、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由于疫情影响,会议已推迟)、全球生物多样性大会等国际会议,进一步开展湿地遗产宣传、推介等相关活动,深化同国内外相关部门、机构的交流、合作与宣传。下一步,省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指导盐城市开展湿地遗产保护与宣传,让盐城以崭新的面貌亮相国际舞台。
三是推动环黄海生态经济圈建设。2018年9月,省政府印发中韩(盐城)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省商务厅与盐城市共同举办并参与中日韩泛黄海经济技术交流会议、中韩产业园合作协调机制会议等一系列国家及省级重点对韩合作交流活动,以中韩(盐城)产业园为平台,拓展对环黄海地区合作交流。盐城市先后召开黄(渤)海滨海湿地研讨会、环黄海生态经济圈专家研讨会等,拓展产业国际交流合作,以生态引领经贸人文交流合作,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相关调研,积极支持在产业园举办国际及全国性湿地保护相关会议或论坛,充分发挥中韩(盐城)产业园载体作用,为黄(渤)海地区生态保护工作提供合作平台;支持盐城市发挥湿地资源优势,深化与韩国、日本、朝鲜等泛黄海区域在贸易、投资、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高水平开放合作,进一步扩大投资贸易便利化。
二、配合推动二期申遗工作
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二期申遗工作涉及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山东省和江苏省,其中江苏如东滩涂湿地和江苏启东长江口北支省级自然保护区是储备候选提名地,暂不在二期申遗计划中。为加强遗产地湿地科学研究,在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支持下,2017年盐城市已成立黄海湿地研究院,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世界自然遗产的智慧利用和可持续滨海城市建设等领域开展基础性、创新性和应用性的科学研究和行动。到目前已成功召开4次研讨会。黄海湿地研究院积极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获批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黄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科研基地;与同济大学国家现代化研究院共建城乡融合实验室;与南京大学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书;与韩国庆北国立大学共建海岸带农业研究所;与同济大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共建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为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和帮助盐城师范学院成立江苏首家、全国第二家湿地学院,重点培养掌握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监测与评估、生物多样性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集学术型与应用型一体的复合人才,为湿地世界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申遗的成功对遗产地保护、管理、建设和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林业局将根据《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和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遗产地保护管理,共同落实好湿地遗产保护国际责任;根据国家林草局工作安排,积极组织指导盐城提供申遗经验,开展沟通交流,配合国家开展二期申遗活动。省相关部门积极协调盐城市申报国家级黄海湿地研究院。
三、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及可持续发展
一是统筹湿地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机制。近年来,盐城市通过建立世界自然遗产地、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近海与海岸湿地的保护,2020年,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至61.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统筹做好各保护地管理,根据《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2019年,经省政府同意,我省成立江苏省湿地保护委员会,组织、协调、决定我省湿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林业局作为湿地主管部门,将加强对盐城黄海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从法律层面进一步理顺湿地保护机制、统一规划管理、明确保护措施和利用方式,确保黄海湿地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盐城市委、市政府经过相关调研,结合国内部分生态示范区机构建立的模式,于2020年9月设立了盐城市湿地和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湿地保护日常服务工作,并将原林业部门全市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职能并入该管理中心,统筹协调遗产地及全市湿地保护相关工作,并承担黄(渤)海湿地研究院等工作职能。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地、各类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管理机构,切实解决重叠设置、多头管理等问题,实现权责的有机统一和高效管理,并指导盐城市成立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同时将盐城及黄海湿地保护修复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省林业“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从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支持黄海湿地的监测、生态修复、科学研究等,为黄(渤)海湿地遗产保护提供保障。
二是建立湿地监测体系。“十三五”期间,我省建立了江苏湿地生态监测数据平台,编制《江苏省湿地生态监测技术指南》,规范指导全省湿地监测工作的开展,已在全省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等布设了监测站点,全省湿地生态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建立。江苏省林科院建立了盐城滨海湿地国家级生态定位研究观测站,开展我省黄(渤)海湿地的长期监测研究。近年来,遗产地内两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利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建立了基于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监测监控体系,并纳入全省生态监测数据平台。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全省湿地生态监测平台,指导黄海湿地监测管理系统的建设,及时掌握遗产地保护管理状况,为遗产地保护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推动遗产地宣传交流。争创国际湿地城市。盐城市积极争创国际湿地城市,已于2019年通过国家林草局提名,盐城市将参加在中国召开的国际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出版湿地科普读物。大丰麋鹿、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编制《盐城湿地我的家》、《世界瑰宝-奇妙盐城黄海湿地》等科普读物、建立自然学校等方式,推进湿地教育进课堂、进社区,扩大黄海湿地保护社会影响。着力打造湿地旅游产品。盐城黄海湿地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盐城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积极整合所辖丹顶鹤湿地生态旅游区、中华麋鹿园、条子泥湿地、黄海森林公园等旅游资源,围绕“约定盐城探世遗”主题,精心编排了“春暖花开、清凉夏日、缤纷秋日、冬日暖阳”等四季旅游线路;结合观鸟游、摄影游、生态康养游等专项旅游需求,针对性推出了以观飞鸟、赏湿地、望星空、品海鲜为主要元素的特色旅游产品。2020年,盐城申报的“慢游世界·自然遗产”——探秘神奇湿地风光线路产品成功入选全国100条精品主题旅游线路。积极推广世界自然遗产。借助我省沿海、徐连、连淮扬镇高铁开通的有利契机,加大对沿海、苏北旅游的宣传推广力度。2021年3月1日,以盐城世界自然遗产为开篇的“水韵江苏”宣传片成功登陆央视《新闻联播》和《朝闻天下》栏目。3月27日,“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活动在盐城大丰荷兰花海景区举办。精心组织文艺作品创作。为进一步扩大我省世界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拍摄制作了江苏世界遗产专题片,预计今年年底成片。指导盐城创作推出芭蕾舞剧《鹤魂》,并组织赴境内外开展巡演,获得广泛好评。此外,结合盐城非遗文化资源,发动专业团队力量,编排创作歌舞、戏曲、小品等文艺作品,进一步增强世界自然遗产传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下一步,省林业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湿地旅游资源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世界遗产、非遗产品等专题推介活动,共同推动黄海湿地遗产地生态品牌的价值实现,着力提升“水韵江苏”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江苏省林业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