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长制工作专报第2期)
5月26日-2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树铭一行赴江阴市、张家港市调研指导我省林长制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江苏省及有关市、县(市)关于林长制推进情况汇报。省林业局局长沈建辉、副局长王德平和无锡、苏州及有关县(市)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2020年,江苏省将林长制试点纳入了省委深改委重点工作,在沿江1市7县(市、区)开展林长制试点,制定印发江苏省林长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任务,召开了全省推进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大会。经过1年的试点,试点地区建立了县、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竖立了“林长公示牌”,出台了林长联席会议、督查、考核等配套制度。2020年底,我省再增加5个试点县(市、区),实现全省13个设区市都有试点单位,以点上示范带动面上突破,为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在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我省起草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按程序提请省委深改委审议。
李树铭副局长对江苏林长制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下一步全省推行林长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他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总书记要求,把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好。林长制的核心是落实责任,林长制要见到实效,关键在于用好考核这根“指挥棒”,加强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做到定责、履责、督责、问责环环相扣,形成闭环,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希望江苏把林长制工作抓实抓好,走在全国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