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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全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培训班在扬州举办
发布日期:2021-04-02 14:59 浏览次数: 字体:[ ]

3月29至30日,全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培训班在扬州举办。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吴小巧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会议指出,40年来,全省风景名胜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法规制度基本建立。全省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颁布了各自的景区条例,为景区保护建设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管理机构基本健全。全省绝大多数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设立了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局、管理处等),负责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三是总体规划基本覆盖。全省风景名胜区基本都编制了景区总体规划,并依法依规开展总规修编及详规编制;四是景区资源基本得到有效保护。各风景名胜区通过科学合理的景区景点景源建设,优化了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系统、有效保护各类景观资源,景区可游览面积、游客量大幅提升。在保护自然文化遗产、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会议强调,风景名胜区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城市建设与景区保护矛盾突出;二是多规并行交叉重叠管理亟待整合;三是建设管控水平有待提高;四是管理机构队伍力量不足;五是资源保护资金缺乏。

会议要求,全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需要持续精准发力,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要突出规划引领,着力推进景区编规修规;三要严格规划实施,提升管理水平;四要依法依规管理,强化日常监督;五要开展摸底调查,夯实工作基础;六要积极思考谏言,合力推进改革。

培训邀请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司和中规院有关专家就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和编制技术进行了专题授课。5个国家级、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4个设区市主管部门围绕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工作、《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等议题作了重点发言和交流讨论。全省各设区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处室负责人、22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