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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期]省林业局召开全省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1-12-27 10:4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成效,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202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自然保护地建设重点工作。12月23日,省林业局召开全省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座谈会,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吴小巧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戮力同心、真抓实干,积极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地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规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管理类型逐步清晰,初步构建成类型相对齐全、分布较为广泛的自然保护地框架;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210个,总面积96.33万公顷。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全省近2/3的自然保护地拥有独立或合并办公的管理机构。规划编制逐步规范,一批自然保护地规划和项目通过省级以上审查、评审、审批。监督体系逐步加强,连续三年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的“绿盾”专项行动,对发现涉及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98.7%已完成整改并销号。

会议指出,成绩固然可喜,问题依然存在。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保障支撑不够有力等问题亟待解决。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再次对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出了更高的明确要求,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把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作为林业工作重点任务之一予以明确。要求各地要坚持以落实《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为抓手,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为加快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一要全面做好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后续工作。在前期完成预案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深入持续推进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二要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工作,摸清保护地规划底数,科学运用预案成果,严格遵循修编原则,逐步开展规划编制。三要纵深推进自然保护地制度建设。对照国家和省里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一区一法、一园一法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四要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重视支持,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五要着力强化保护地科研监测。积极搭建科研和监测平台,加强保护地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设一支政治忠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队伍。六要切实抓好执法监督和问题整改。继续配合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绿盾”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时整改查出的各类问题。

13个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保护地处(站)主要负责人,省种苗站、省湿地站、省太湖办、大丰麋鹿、盐城珍禽、泗洪洪泽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