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共服务“八位一体”运行维护机制是农村环境整治一体化运行机制,农村绿化维护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机制自2012年在扬中试运行以来,扬中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各项农村公共服务措施得到更好落实,农村绿化面貌显著改观,村埭生态环境明显优化,收到百姓的广泛好评。
位于扬中市新坝镇立新村26组的蒲草㴭,顾名思义,这里曾经蒲草丛生,垃圾遍地,河水黑臭,是典型的脏乱差之地。立新村连续二年对这里进行了整治,现在的这里有蜿蜒的小道,有路灯地灯,有小桥流水,有石凳石桌,有绵长的竹林,有果园菜地,沿河边还有小片的绿地,还有成排的桂花树。现在的蒲草㴭已经成为周边村民平时散步休闲好去处。自“八位一体”工作以来,这样的环境改造的事例每个村都能列出许多。“绿树绿荫花间,小桥流水人家”的美丽风光,正逐步成为扬中人的日常。扬中先后有6个村庄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4个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
完善体制形成合力。扬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八位一体”考核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出台《关于建立农村公共服务“八位一体”运行维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全面推进;每年根据机制运行情况优化运行,提升运行管理水平;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厘清职责,明确部门分工;持续细化镇村职责,量化考核指标,形成“村主抓、镇参与、市考核”的工作格局,建立起全流程监管的工作机制。
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绿化管护考核明确由扬中市林业局分工负责。扬中市林业局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制定并优化考核办法;实行一村一季度一考核,考核上一季度管护工作完成情况,指出存在不足,布置下一季度管护任务;每季度考核结果以分值形式告知被考评镇、村,全市整体考核结果在《扬中快报》上公开。各行政村落实专职管护团队,明确1名村干部担任管护队长,坚持“网格化”管理,划定管护责任区域,明确管护内容,严格考勤考核,建立详细的考核记录,确保各项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报酬实行基础报酬与绩效报酬相结合,绩效报酬依据考核结果发放,调动管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强化投入常态奖惩。强化投入是机制有效运行的保障,扬中财政每年投入约1600万元用于机制运行。根据村域大小和管护特点确定基础运行保障资金,对经济薄弱村适当倾斜,保障机制基本运行;加强考核,公正考评,年终根据各村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奖励补助资金,奖优惩劣;建立“月暗访、季通报、年总评”制度,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年终扣减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