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长制工作专报第8期
自2020年初我省启动实施林长制试点工作,特别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来,全省各地迅速行动,加快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省级层面,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制定了林长会议、林长巡林、省级督查、信息公开和报送等配套制度。截至11月底,全省13个设区市已全部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并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省拟建立林长制的106个县级地区,已全部出台县级实施方案。全省范围内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已全面建成。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全省各地以“林”为主题精准发力,以“长”为核心履职尽责,以“制”为根本探索创新,形成了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强大合力,彰显出强大的制度优势,释放出良好的治理效能。
一是坚持高规格设立林长。省级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总林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总林长,市、县两级全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双林长。徐州、南通、淮安、扬州、镇江、宿迁等市明确了市级林长的责任区域;南通市明确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宿迁、镇江、东台等地市、县级林长积极进行巡林。据统计,全省已设立省级总林长3名,市级林长100名,县级林长878名,随着乡、村两级林长的陆续设立,预计今年年底全省将有超过1.5万名各级林长上岗。
二是深化林长制制度创新。在省级实施意见中将美丽江苏、绿色富民等纳入林长制工作内容,并将科学绿化、提高森林质量、建设长三角森林城市群等作为林长制主要任务统筹安排。南京市对主城区内的钟山风景名胜区、雨花台烈士陵园、青龙山林场等林业重点区域单独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宿迁市在市、县两级实施方案中对乡、村两级林长的设立和职责作了明确,简化乡、村两级工作程序;苏州、常州、连云港等地则针对林业资源重点乡镇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
三是推动部门间协同发力。省财政厅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全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省林业局会同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共同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省林业局联合中国铁塔江苏分公司在相关林场试点建设“蓄能驿站”,为护林员提供休息场所,提供充电、饮水和特殊天气时躲风避雨。省高检主动与省林业局对接,积极推动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各地积极探索,东台市组织建立了河长办、检察院、林长办、湾(滩)长办“四长协同工作机制”,泰兴市、新沂市等地积极探索“林长+检察长”依法治林新模式。泰兴市还实现了林长制工作与党建、检察长、河长、城市绿化、精准扶贫、信息化的“六融合”。
四是强化森林等资源保护。结合林长制,部署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全面清查十八大以来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以森林火灾防控为抓手,督促各级林长亲自筹划开展林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林区排查督查。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绿色防治和工程治理,全面启动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无锡市搭建“5G+森林防火”和“智慧林长”平台建设,借助信息化实现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助力林长制智慧升级。
五是造浓林长制工作氛围。省林业局专门开设《江苏林长制工作专报》,适时将全省林长制工作进展报送省总林长、副总林长。围绕植树节、爱鸟周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多渠道加大林长制宣传,让林长制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和主要任务深入人心。省级层面已在中国绿色时报、人民网、江苏卫视、新华日报等媒体、网站等发布了近20篇林长制新闻报道;常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全市林长制改革。各地还通过在重要森林和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资源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强化社会监督,推进群防群治。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统筹在省、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同时根据国家林草局部署,强化林长制督导考核,推动实现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