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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林业局印发2018年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5-03 08:49 浏览次数: 字体:[ ]

泰州是全省湿地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北有里下河,南临长江,中部生态走廊贯穿西东,形成了“两片一带”的湿地主要分布格局。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泰州市林业局印发了全市2018年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2018年泰州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目标任务和六项主要工作内容,要求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湿地保护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的通知》(苏林湿〔2018〕5号)、《市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泰州市2018年林业绿化工作意见的通知》(泰绿委〔2018〕1号)精神,进一步贯彻《江苏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加强湿地资源全面保护,扎实开展湿地名录认定,提升自然湿地保护率,推进退化湿地修复,不断增强湿地生态功能。力争到2018年底,泰州市湿地保有量达10.3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49%,湿地修复0.3万亩。

《方案》强调泰州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要严格考核奖惩,将湿地保有量、自然湿地保护率、湿地修复面积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等制度体系;要加大资金投入,在上争湿地保护项目专项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本级财政资金支持,将湿地保护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湿地保护、修复和监测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要加强科普宣教,利用互联网、移动媒体等各种有效手段,依托各级湿地公园,与各类院校合作,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科普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