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森林防火
连云港市海州区始终保持森林防火高压态势
发布日期:2018-04-02 15:34 浏览次数: 字体:[ ]

森林防火永远在路上,无论是清明、五一关键时期,还是平时巡山值勤,连云港市海州区始终保持森林防火高压态势,标准不降,干劲不减,切实筑牢“防火墙”,打赢“生态战”。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重要性。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和载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在重要路口悬挂防火横幅、刷写防火标语,走村入巷发放《市政府封山禁火通告》、《致林区群众、学生一封信》等宣传材料,防火车辆上安装扩音器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通过宣传引导,促使森林防火工作逐步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统一组织领导,抓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实行辖区责任制,各镇街及有林单位是各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主体,区与镇街、林场等防火责任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并将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各单位与护林员签订《工作责任保证书》,层层落实;实行属地总牵头,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以防火主体单位区划为主,划分6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根据不同情况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采取“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的工作机制,将工作细化到每一个区域,将人员划分到每一个网格,实现防火责任区无缝隙。

严格火源管理,落实森林防火有举措。各防火检查站要严格实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进山登记制度》,早八点至晚六点对进山车辆进行管控,通过仪器验身、督促检查等方法,杜绝登山旅游、进山作业人员火种火源,并且登记在册以备查验。结合海州区环锦屏山禁火工作编制,将“涉林场区”周边的智障人员、留守老人和儿童建卡归档,落实专人监管,并设立禁火期与禁火区,规定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区禁火期;林地及距山林边缘150米以内的区域为禁火区。对一时难以改变焚纸祭祖习俗的群众,控制在新搭建祭奠台烧纸,提倡用鲜花、植树等文明方式祭祖,实行疏堵结合,坚决杜绝火种进入林区。

实行督查值勤,保证森林防火全天候。区四套班子带班并成立督查组,从上午8点至下午6点,对进山各主要道路、卡口、墓区、散坟区等防火重点区域进行督查;各级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防火办主任要亲自带班、亲自调度、及时处置;区、有林街道(镇)、村加强防火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森防突击队全体集结,统一食宿,24小时待命,并抓好车辆、设备完善工作,加大防火训练,做到一有火情立即扑救,确保打赢灭掉。区林业局牵头分两个督查组,对进山人员进行宣传和询问,对流动的防火队员、固定点位的护林员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严格实行森林火灾日报告制度。

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森林防火零容忍。以《森林法》、《连云港市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规为指导,一旦发现违规烧荒坡、烧香纸、烧草皮灰等行为,对有属地管理单位采取“一次批评整改、两次全区通报、三次启动问责”的措施,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违规用火或引发火灾的违法(犯罪)当事人,对发生社会影响大的涉林案件,森林公安与防火部门都要查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做到教育一个、警示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