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20日,全省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在南京举办。省林业局钟伟宏副局长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钟伟宏指出,江苏是种苗大省,苗木种植面积和产值均位于全国前列。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省委省政府又将林木种苗产业列入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八大千亿级特色产业工程之一。种苗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近年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以新《种子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行为,积极开展植物品种权保护,全省林木种苗行政管理取得实效。一是新《种子法》宣传贯彻进一步加强。省局制定了新《种子法》实施方案,开展了《种子法》学习培训及其知识竞赛活动。全省各地共举办了50期种子检验员培训班,参训人数达5000余人。二是种子法规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全省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杨树扦插育苗技术规程》等近40个标准。三是林木种子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经统计,到2017年底,我省企业持有效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775份,经营许可证777份。四是种苗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局每年春季针对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进行部署,对苗木质量、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钟伟宏强调,当前林木种苗执法领域中存在对种子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对依法行政和从严执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种苗市场监督管理不力,甚至存在执法者不会执法、不敢执法和不愿执法等问题。对此,各级林业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一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知法用法作为遵纪守法的前提,围绕解决“生产经营者需要了解什么规定”和“行政执法者怎样执行法规”两个问题,开展多种形式并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实现从业者先懂法、管理者善用法的依法管理种苗行业良性局面。二要加强种苗管理制度落实。坚决摒弃“重发证、轻监管”的传统管理模式,强化对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现问题并整改不力的坚决予以取缔,从而引导市场合法诚信经营。三要持续强化种苗执法办案。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我省将对“双打”加大考核力度,每查处1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案件得0.1分,满分0.3分。
培训班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教就《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和林木种苗行政处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各设区市林业站站长,市、县(市、区)种苗执法人员12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