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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1354/2017-00301 主题分类: 林业,林业
发布单位: 江苏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17-09-08
文 号: 苏林防办〔2017〕4号 主 题 词:
摘要:
江苏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举办江苏省第八届森林消防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8 16:0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市森(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为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检验全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成效,经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意,决定举办江苏省第八届森林消防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队伍、奖项设置

  参赛队伍: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扬州、镇江、宿迁9个市的12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各市领队1人,各参赛队每队10人(队长1人、队员9人)。

  奖项设置:以参赛队为单位,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4个,分别授予奖牌、证书。

  二、时间、地点

  时间:10月11日上午报到,下午进行竞赛规则培训、熟悉场地;12日上午参加竞赛。

  地点:金陵润扬大桥酒店(镇江市润扬大桥下世业洲)。

  三、竞赛课目、规则

  竞赛课目:负重越野、灭火弹投掷、水泵接力、水车灭火、扑火技能。竞赛规则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 各参赛队要有队旗(3号旗,红底黄字,旗杆高3米),队员着橘红色扑火服;自备“水车灭火”课目水车1辆、“水泵接力”课目所用的3台水泵和水带及“扑火技能”课目使用的灭火装备。

  2. 各级防火办要把此次活动作为推进森林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队伍组织水平和作战技能的一项重要手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围绕竞赛内容,认真开展练兵活动。

  3. 参赛队员必须是森林消防专业队的正式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参赛资格。

  4. 请各有关市防火办汇总填写《参赛队员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带至现场。各参赛队组织集中前往,不得超员(限带2辆车)。

                                                  

      江苏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附件

  

竞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竞赛课目顺序

竞赛规则

评分标准

(一)



每队7人上场,携带1台便携式风力灭火机、2台背负式风力灭火机、2箱灭火弹(10枚/箱)、1台水泵(泵体重量为28公斤左右,采用双人合作的方式),从起点跑到终点完成比赛(全程约500米左右,水泥路面)。

1.以各队最后一人(包括跑到终点返回帮助的队员)到达终点时间计为团体成绩及名次(用时相同,名次并列;场外队员进场帮助取消比赛成绩);
2.本项比赛,所有装备由活动组织方提供。

(二)




每队2人上场,每人投弹3枚,发令枪响后20秒内完成3枚投弹向靶面的投掷。投掷点距离靶心24.5米,靶面有四个圆环,靶心直径1米,向外每环半径增加1米。以爆炸点为计分依据,靶心为10环,向外依次为9环、8环、7环、6环,低于6环不计成绩。

1.以各队总环数计为团体成绩及名次;
2.灭火弹压线爆炸以高环数统计;
3.哑弹以最终停留点统计;
4.没拉环投出的灭火弹计为0分。

(三)



每队10人上场,使用自备3台水泵和水带,采用3台串联的方式进行接力,总长约300米。发令枪响后,在水源处架设1台水泵,将第2台、3台水泵抬至指定位置,进行串联操作,第3台水泵的水带延伸至指定位置,水枪出水并达到20米远的靶标完成比赛。 

1.以水枪出水击中靶标时间计为团体成绩及名次(用时相同,名次并列); 
2.水带超出赛道加时10秒;
3.水带接头处出现喷水状况加时15秒;
4.水枪出水未击中靶标(达不到或超过)计为0分。

(四)



每队3人上场,使用自备1台水车及装备。队员在车头列队,发令枪响后登车,按规定的线路行驶60米至停车点,将水车上水带延伸至约20米处的指定位置,水枪出水并达到20米远的靶标完成比赛。 

1.以水枪出水击中靶标时间计为团体成绩及名次(用时相同,名次并列); 
2.水车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加时10秒;
3.水带接头处出现喷水状况加时15秒;
4.水枪出水未击中靶标(达不到或超过)计为0分。

(五)



每队10人上场,持各自携带的扑火装备扑灭各队目标火堆,以没有余火认定完成比赛。

1.以扑火用时计为团体成绩及名次(用时相同,名次并列);
2.扑火完毕,全体队员退至终止线外,按队长报告计时;
3.队长报告后,以3分钟为限,期间若有余火或死灰复燃(明火),则取消比赛成绩。

注:单项竞赛课目第一名记12分,第二名记11分,第三名记10分,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