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1354/2017-00301 | 主题分类: | 林业,林业 |
发布单位: | 江苏省林业局 | 发布日期: | 2017-09-08 |
文 号: | 苏林防办〔2017〕4号 | 主 题 词: | |
摘要: |
各有关市森(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为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检验全省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成效,经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意,决定举办江苏省第八届森林消防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队伍、奖项设置
参赛队伍: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扬州、镇江、宿迁9个市的12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各市领队1人,各参赛队每队10人(队长1人、队员9人)。
奖项设置:以参赛队为单位,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4个,分别授予奖牌、证书。
二、时间、地点
时间:10月11日上午报到,下午进行竞赛规则培训、熟悉场地;12日上午参加竞赛。
地点:金陵润扬大桥酒店(镇江市润扬大桥下世业洲)。
三、竞赛课目、规则
竞赛课目:负重越野、灭火弹投掷、水泵接力、水车灭火、扑火技能。竞赛规则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 各参赛队要有队旗(3号旗,红底黄字,旗杆高3米),队员着橘红色扑火服;自备“水车灭火”课目水车1辆、“水泵接力”课目所用的3台水泵和水带及“扑火技能”课目使用的灭火装备。
2. 各级防火办要把此次活动作为推进森林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队伍组织水平和作战技能的一项重要手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围绕竞赛内容,认真开展练兵活动。
3. 参赛队员必须是森林消防专业队的正式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参赛资格。
4. 请各有关市防火办汇总填写《参赛队员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带至现场。各参赛队组织集中前往,不得超员(限带2辆车)。
江苏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附件
竞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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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课目顺序 |
竞赛规则 |
评分标准 |
(一) |
每队7人上场,携带1台便携式风力灭火机、2台背负式风力灭火机、2箱灭火弹(10枚/箱)、1台水泵(泵体重量为28公斤左右,采用双人合作的方式),从起点跑到终点完成比赛(全程约500米左右,水泥路面)。 |
1.以各队最后一人(包括跑到终点返回帮助的队员)到达终点时间计为团体成绩及名次(用时相同,名次并列;场外队员进场帮助取消比赛成绩); |
(二) |
每队2人上场,每人投弹3枚,发令枪响后20秒内完成3枚投弹向靶面的投掷。投掷点距离靶心24.5米,靶面有四个圆环,靶心直径1米,向外每环半径增加1米。以爆炸点为计分依据,靶心为10环,向外依次为9环、8环、7环、6环,低于6环不计成绩。 |
1.以各队总环数计为团体成绩及名次; |
(三) |
每队10人上场,使用自备3台水泵和水带,采用3台串联的方式进行接力,总长约300米。发令枪响后,在水源处架设1台水泵,将第2台、3台水泵抬至指定位置,进行串联操作,第3台水泵的水带延伸至指定位置,水枪出水并达到20米远的靶标完成比赛。 |
1.以水枪出水击中靶标时间计为团体成绩及名次(用时相同,名次并列); |
(四) |
每队3人上场,使用自备1台水车及装备。队员在车头列队,发令枪响后登车,按规定的线路行驶60米至停车点,将水车上水带延伸至约20米处的指定位置,水枪出水并达到20米远的靶标完成比赛。 |
1.以水枪出水击中靶标时间计为团体成绩及名次(用时相同,名次并列); |
(五) |
每队10人上场,持各自携带的扑火装备扑灭各队目标火堆,以没有余火认定完成比赛。 |
1.以扑火用时计为团体成绩及名次(用时相同,名次并列); |
注:单项竞赛课目第一名记12分,第二名记11分,第三名记10分,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