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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1354/2017-00298 主题分类: 林业,林业
发布单位: 江苏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17-08-30
文 号: 苏林资(2017)18号 主 题 词:
摘要: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17-08-30 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家林业局:

     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为江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基础性工程项目。项目建设顺应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加强长三角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辐射的沿江运输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完善苏皖省际通道和南京城市出入通道,是增进苏皖经济互联互通的重要国家级主干线公路。

  项目总投资为208971.4163万元,作为国家高速公路网G40主线组成部分,线路起自张店枢纽以东,顺接312 国道龙华互通立交至张店枢纽段,向西经过星甸街道,止于苏皖界滁河大桥,路线全长18.06公里。项目拟永久使用土地面积约171.9537公顷,涉及林地面积41.1724公顷。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22.0673公顷、特用林林地3.8000公顷、用材林林地11.5657公顷、苗圃地3.7394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35.0271公顷、一般灌木林地1.5118公顷、苗圃地4.0520公顷、宜林地0.1315公顷;按森林类别分:省级公益林地3.9437公顷、市县级公益林21.9236公顷、重点商品林0.9963公顷、一般商品林14.3088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3.5529公顷、Ⅲ级保护林地20.8086公顷、Ⅳ级保护林地16.8109公顷;按权属分:国有林地3.4627公顷、集体林地37.7097公顷。项目使用林地区域内林木总蓄积量为2417立方米。林木采伐没有突破下达限额。

  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等有关规定,2017年6月10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使用林地进行了评审,并对使用林地的面积、范围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初步审核。项目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有关补偿费用已落实并兑现。项目所在区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在使用林地所在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收到意见反馈。项目涉及森林植被恢复费1599.7636万元,已按国家规定进行了预收。

  项目使用林地区域内林地保护等级为Ⅱ、Ⅲ和Ⅳ级林地,未涉及国家级公益林地。线路所使用林地未涉及《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规定范围,也未涉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项目区未发现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项目不存在先占地后办手续情况。

  我局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现将有关材料随文报上,请予审核。

  江苏省林业局

  2017年8月29日

  (联系人:戴宁江;联系电话:025-862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