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近日召开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地森林公安机关以“五个落实”促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推进。
此次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定由森林公安相对集中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改革方案已报省政府审议通过,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改革有望解决以往林业行政执法权力较为分散、多头执法情况较为突出,执法效率低下、执法效果不佳等问题。
会议要求,各地森林公安机关要在5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落实好新的执法体制和职责分工。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法以本单位名义行使省政府批准的五类74项林业行政处罚权及有关行政强制措施;林木种苗、森林检疫、木材运输三类林业行政案件处罚权的法定执法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的林业行政执法主体不变,应继续做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野保、资源、防火、造林等部门要继续支持配合森林公安做好相关工作。二是落实好辅警招录等执法力量整合。在全省森林公安警力有限的现实条件下,要在林业系统内部采取有效方式整合现有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同时协调争取财政、公安等部门支持,增配森林公安辅警。三是落实好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通过健全监督机构、制度,细化监督管理措施,增强监督管理的可操作性。四是落实好林业行政执法案件鉴定。各级林业科学研究院(所)、调查(规划)设计院(队)等专业技术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林业行政执法中相关专业技术鉴定。五是落实好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以森林公安为主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后,各地要严格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着力推进林业系统“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