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森林防火
江苏省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管理
发布日期:2016-04-0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森林消防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应对和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提升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教育训练、实战训练和考核评比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3号)、《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01 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实施意见》和《江苏省专业森林消防队教育训练考核大纲(试行)》。
       《江苏省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总体要求、组织形式、队伍建设、执勤训练和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对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总体要求方面,《意见》提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向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目标建设发展。组织形式方面,《意见》明确了有森林防火任务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林地面积、森林火险等级分别组建一至三级的专业森林消防队。队伍建设、执勤训练方面,《意见》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队伍要求、制度建设、考核奖惩、执勤战备、队伍布防、训练考核、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进行了细化要求。保障机制方面,对专业森林消防队的经费保障、队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伤残抚恤、营房建设、装备机具、车辆保障都有具体规定。
       《江苏省专业森林消防队教育训练考核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共设总则、教育训练基本科目、实战训练基本科目、考核评比、附则五个部分。大纲在总则中明确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训练的基本原则、训练目的、训练要求、训练内容、训练时间和考核方法;大纲在教育训练基本科目的设置上贴近省情全面而科学,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林火基础理论、装备机具使用、扑火行动实施、扑火案例分析等;大纲在实战训练基本科目的设置上立足实战简练而实用,包括共同科目训练、体能训练、常用装备机具训练、野外训练、扑火基础战术训练等;大纲要求各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教育训练量化考核评比办法,包括组织程序、评定方法、评分细则、结果应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