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 截至2015年,江苏省林木覆盖率22.5%,活立木总蓄积9000万立方米;全省有国家森林城市5个(无锡市、扬州市、徐州市、南京市、镇江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3个(南京市、苏州市、宿迁市)、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区)33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44个;建立省级以上森林公园67处,其中国家森林公园21处、省级森林公园46处;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7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53处,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8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5处,省级湿地公园30处。森林资源总量稳步提升,质量不断提高,2015年全省新增成片造林面积4.07万公顷。绿色村庄建设深入推进,新建绿化示范村1068个。开展丘陵山区次生林、平原杨树林和绿色通道森林抚育示范,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0.1万公顷。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与生态旅游、农家乐、校园绿化等结合,组织义务植树活动2628场,参加植树活动300多万人次,新建义务植树基地581个,营建“市民林”、“车友林”、“小记者林”等1955个。利用微信、微博、短信等宣传发动义务植树,组织各级开展“3.12”绿化宣传活动918场,网络捐赠6.8万元。
【森林资源管理】 严格执行重点公益林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确保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面积稳步增长。2015年新增省级公益林面积1.38万公顷,全省重点公益林总面积38.4万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92万公顷、省级公益林31.48万公顷。严格林地保护管理,确保林地面积只增不减。全年永久性征收占用林地面积655公顷,共130件(其中上报国家林业局许可3件、108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6825万元。完成县级和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年度变更调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行为,加强林政案件监督管理。2015年全省发生林政案件1158起,查处案件1130起,查处率为97.6%;共没收木材573.4立方米,罚款851.6万元,责令赔偿损失0.2万元,责令补种树木83483株,行政处罚874人次。进一步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出台《江苏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通知》,重新聘任141人为重点生态公益林采伐可行性论证专家库成员,完成5市林木采伐管理培训。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2015年采伐森林蓄积87万立方米、计1.93万公顷,编制全省“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加强林木采伐证开证系统管理,建成全国林木采伐管理系统江苏省局域网。推进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加强木材运输证开证管理,强化对木材检查站的执法监督,杜绝“三乱”现象发生。2015年省财政对丰县东关、贾汪区、赣榆欢墩、泗阳县、东台范公分别投资40万元,用于站房改建、购置办公器材、交通工具等建设。
【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严格执行省政府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加强对列入生态红线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管理,全省湿地总面积为282.2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194.6万公顷,人工湿地87.6万公顷。编制《江苏省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5-2030年)》,由省政府批复实施。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2015年全省恢复湿地3879公顷,新增自然湿地保护面积3.5万公顷;新建建湖九龙口、淮安白马湖、徐州安国湖3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和省级湿地公园6处,新建湿地保护小区25处。全省已建成湿地自然保护区27处、保护小区235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2.7%。建立省级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部分市县实施更大力度的地方补偿政策,苏州对全市按每年每湿地村60万~100万元进行生态补偿,南京、无锡对市级、省级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单位按每年40万~200万元管护费予以补助。生态补偿进一步提升地方保护湿地积极性,湿地保护工作稳定有效可持续。加强湿地保护项目管理,指导实施南京新济洲湿地保护与恢复基本建设项目、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亚行贷款湿地保护项目;开展大丰麋鹿、盐城沿海珍禽两个国际重要湿地监测评估;建设太湖、洪泽湖、滨海湿地及部分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监测站。加强野生动植物原生境的保护,实施地带性森林生态植被保护与恢复工程,对宜兴龙池山、连云港云台山典型常绿、落叶针阔混交林地带性植被加强保护。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极小种群的保护与野外种群恢复,对麋鹿、中华虎凤蝶、扬子鳄、河麂、银缕梅、楠木、南京椴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进行种群保护、原生境改造与野外种群恢复。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种群发展到2818头,其中野外种群数量265头。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动态变化与监测,实施全省濒危鸟类种群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具有国际重要意义、国家重点保护以及江苏省重点保护的、分布较为集中的鸟类,如丹顶鹤、勺嘴鹬、黑脸琵鹭、青头潜鸭、东方白鹳、小天鹅、白琵鹭、灰鹤以及豆雁等,建立宝华玉兰种群动态变化固定样地监测点。完成全省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编写《江苏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江苏珍稀濒危植物图鉴》。加强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服务与监管,规范行政许可工作,包括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审核和审批、出具产地证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审核、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审批、运输证办理等。开展全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活动,对虎、熊、豹、象、蛇类、穿山甲等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和摸底。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015年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9.71万公顷,同比上升5.0%,属于中等偏轻发生年份。林木病害发生8733公顷,同比下降15.5%,其中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8000公顷,死亡松树数量10.2万株,同比分别下降17.8%和38.3%;林木虫害发生8.94万公顷,同比上升8.8%,其中美国白蛾发生面积6.4万公顷,同比上升34%,以舟蛾为主的杨树食叶害虫发生面积2.17万公顷,同比下降31.6%。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90.8%,成灾率1.8%,防治率98.4%,种苗产地检疫率99%。全省防治作业面积54.63万公顷次,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50.32万公顷次,释放生物天敌超过7亿头,无公害防治率92.1%。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比“十二五”年平均发生面积下降4.5%,总体中等偏轻;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和死树数量连续十一年“双下降”;美国白蛾扩散蔓延形势尚未根本扭转,2015年在苏中地区进一步扩展,并突破长江一线,侵入省会南京;舟蛾类杨树食叶害虫发生面积继续大幅下降;草履蚧、桑天牛、松毛虫、竹类害虫等发生面积下降较快;刺蛾、银杏超小卷叶蛾、樟巢螟、樱花毒蛾、潜叶蛾、重阳木锦斑蛾、蛀干害虫、蚧壳虫和杨树黑斑病、褐斑病、溃疡病等次要病虫危害有加重趋势;有害植物呈加重发生趋势。积极推进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全省13市84县(市、区)均按照普查方案开展普查工作,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基本完成年度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共完成野外踏查近5万千米,外业调查5251人次,拍摄照片69048张,制作各类标本10104件,查明病害种类累计1060种,昆虫3907种,有害植物124种。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周报和月报制度,启用“林业有害生物信息报告和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调整国家、省级中心测报点和县级防治示范站建设布局,推动有条件地区每个乡镇配备1名专职测报员、每村配备1名兼职测报员。强化对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2015年受理审批《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55份,签发《植物检疫证》56.5万份。在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关键期,及时发布趋势预报和虫情预警信息,2015年全省发布林木病虫情报500多期,计4万余份,为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提供了科学依据。
【森林防火】 2015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8起,过火面积1.22公顷,受害面积0.03公顷,森林火灾发生率0.38次/10万公顷、受害率0.014‰,控制率0.004公顷/次,与上年同期相比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分别下降76.5%和99.5%。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段森林资源安全。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重点林区已组建46支森林消防专业队,人数1094人。围绕省政府森林防火责任状目标任务,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加强火源管控措施,搞好预案演练,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2015年在《新华日报》连续五天进行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全省印发防火宣传资料20余万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8万多条,出动宣传车3万辆次,新增、翻新固定宣传牌6000多块,电台、电视台播放12万余次。全省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演练(技能竞赛)活动18次,举办培训班23期,参加人员1200余人次,举办第六届江苏省森林消防技能竞赛。2015年全省新建(升级)防火通道280余千米、生物防火林带40多千米、防火工程阻隔带近200千米,新(改)建护林(检查)站30余个;新建蓄水池332个、泵房8个,铺设引水管道约40余千米。在林区新建(在建)视频探头55个,添置数字对讲机214台、通讯基站2个,添置风力灭火机1400台、森林消防水车6辆、机动细水雾系统28套、高压细水雾灭火水枪1400支、水泵98台、灭火弹6万余枚,为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林业产业】 2015年全省林业产值达4081亿元,同比上年增长4.6%。实施杨树等林板纸一体化、林木种苗、森林旅游等重点林业产业工程,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效益逐年提高。木材加工、林木种苗等传统优势一二产业保持较快发展。全省人造板年产量5860万立方米,竹木地板年产量2.8亿平方米。大力发展森林湿地生态旅游等第三产业,森林湿地生态旅游超过5000万人次。2015年第三产业产值增加到470亿元,全省林业一、二、三产的产值比由“十一五”末的52:41:7调优为25:63:12。积极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组织上报2015年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12家。突出林业产业区域特色或集群优势,打造林产品品牌,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首次下达省级林业产业化引导项目资金878万元。开展林业产业对外交流合作,搭建林产品信息平台,组织企业参加2015第八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签订意向协议22份,协议金额6000万元。
【科技兴林】 围绕绿色江苏建设,整合全省林业科技成果资源、突出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全省各级林业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申报林业科技项目,共计立项79项、财政资金支持4685万元;包括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9项、中央财政补助1000万元,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62个、省财政补助2900万元,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1个、中央财政补助40万元,林业生态站等监测运行补助项目2个、中央财政补助12万元,森林认证项目1个、中央财政补助15万元,外来物种调查与研究1个、中央财政补助15万元,省科技厅涉林科技项目2项、省财政补助700万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业地方标准制定项目1个、省财政补助3万元。
【依法治林】 颁布实施《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针对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现状和实际需要,对林业有害生物管理责任、除治措施、监督保障等作出具有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制度规范。发布《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建设重点及保障措施。开展全省林业系统普法工作,制定《2015年江苏省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要点》,完成“六五”普法工作和“六五”普法终期检查。举办全省林业法律知识及执法实务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林业执法实务解读和典型案例剖析,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编印《江苏省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制定《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通知》和《江苏省木本油料树种种苗质量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江苏省林业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汇编,其中废止9份、失效1份、现行有效56份。建立林业植物检疫员备案制度,严格检疫员管理,对全省800名专职林业植物检疫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初步建立林业植物检疫员登记备案制度;对全省650名在职在岗专职检疫员进行执法实务培训,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执法能力。加强种苗产地检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落实疫木安全利用制度,省市县三级开展各类检疫执法专项行动70余次。
【森林公安】 加强队伍建设,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对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干部管理、训练机制、警务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落实民警训练政策,将森林公安民警教育训练纳入全省公安机关四级训练体系,各地民警已相继纳入当地年度培训计划进行轮训。举办新警培训班和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对金盾网安全使用管理、移动警务终端、警务综合平台中的林业行政案件办理和基础信息采集进行培训。按照地方公安民警相同政策,落实全省森林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能力建设,评定2015年度三级森林公安派出所25个,申报二级派出所4个。在省公安厅大平台改版中建设森林公安模块、涉林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移动采集系统,配发移动警务终端。加强执法办案,2015年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构办理各类涉林案件499起,破获刑事案件20起。组织全省森林公安开展“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排查出火灾隐患228处、违规用火88起,送达整改通知书161份,破获森林火灾案件8起。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省林业局与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在南通、盐城、扬州、泰州市组织开展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的集中统一行动,代号“利剑二号行动”,出动人员3890人次,清查整治古玩城、花鸟市场、农贸市场、餐馆饭店等664处,清理取缔小摊点、小档口、小店面、小柜台等48个,办理野生动物案件30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1人,打掉犯罪团伙5个,收缴野生动物2255头(只)、野生动物制品22件,开展普法宣传210次。开展代号“雷霆行动”的集中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出动人员2940人次(其中民警1214人次),破获刑事案件9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72起,清理检查各类市场场所598处,收缴林木27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17484只。
【林业改革】 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成立江苏省林业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江苏省林业局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国有林场改革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全面部署调查摸底工作,将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和调查问卷发至各有关市、县(市、区)林业部门和76个国有林场并完成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制定《江苏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江苏省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关闭局本部审批事项办理端口,所有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省政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所有审批事项有关审批要素全部在网上公开、公示,并通过省政务中心的清网验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要求,按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林权登记相关工作。召开各市森林资源管理处长会议,传达国家林业局林权统一登记要求,要求各级林业部门配合国土部门稳妥积极推进。印发《江苏省林权确权发证情况材料汇编》,供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学习研究林权统一登记工作。摸清全省林权发证基本情况,初始登记发证456752公顷,变更登记发证3925.61公顷,注销登记发证12173.82公顷。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做好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融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林权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相关工作。联合省工商局印发切合江苏省实际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并将其纳入到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落实2015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南京青龙山林场736户危旧房改造竣工任务),督促各地抓好项目检查验收、分配入住、小区管理及产权办理等后期工作。
【项目资金管理】 依据《绿色江苏现代林业工程总体规划》、《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以生态优先、分类指导、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先进理念和原则,科学编制《江苏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在全面总结江苏“十二五”林业建设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基础上,深入分析“十三五”林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依据江苏省情和林情实际,提出构建完善“一区、二带、三网、四片、五域、多点”的林业发展空间布局和实施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等8项林业重点工程。出台《绿色江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职责,把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作为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项目申报、审核、审批、资金管理、项目调整、竣工验收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林业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和确保项目实施成效奠定基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投入,为实现林业发展目标提供资金支持。争取2015年度中央财政林业项目补贴(补助)资金25887万元,省级专项资金71312万元(含国家项目省级配套)。加强项目与资金管理,增强全省林业建设保障和支撑能力。联合省财政厅开展林业执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连云港市、丰县、睢宁县等单位森林防火、公安、木材检查站等项目进行现场绩效评价检查;开展涉林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林业生态文化】 积极组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森林文化得到广泛传播,无锡、扬州、徐州、南京、镇江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苏州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等6家单位被命名为2015年“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达31个。东台市新街镇方东村等6个村获2015年度“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在大力传播生态文化知识,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起到以点带面的良好示范作用。开展林业摄影大赛,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林业局联合举办的“绿色江苏 美好家园”摄影大赛,共收到全省各地各行业参赛摄影作品2315幅(组),《当代愚公刘开田》等3幅(组)作品获一等奖,《四季流徽榭》等5幅(组)作品获二等奖,《湿地和声》等8幅(组)作品获三等奖,《绿满金陵》等100幅(组)作品获优秀奖,参赛作品紧扣“绿色江苏 美好家园”主题,展现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果。继续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开展“绿化好新闻”评比活动,评选获奖作品29篇。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宣传,在新华日报刊发专版“用我们的双手美化家园改善环境”,宣传绿色江苏建设成就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情况。组织发表一批高质量新闻报道,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组织发表宣传报道141篇。“江苏园”获第三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展园金奖和展园最佳设计奖,江苏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获最佳组织奖。2015年编发《江苏林业工作简报》41期,出版《江苏绿化》杂志6期。
【林木种苗】 出台《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薄壳山核桃、榉树、楸树等木本油料林和珍贵乡土树种成片造林稳步推进。加快良种培育,出台《江苏省木本油料树种种苗质量管理规定》,审(认)定林木良种15个,全省通过审(认)定良种已达10批152个。全省有3家种苗企业成功上市,苗木电商发展迅速,年交易额超过20亿元。发布2015年林木种苗供需形势预测分析,科学指导林木种苗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全省林木种苗育苗面积14.8万公顷,苗圃63372处,产苗量29亿株,同比下降7.3%、47.3%和4.2%,产值312亿元,同比增长25.3%。育苗面积前3位的树种分别是香樟、女贞和雪松,杨树育苗面积下降明显。种子实际用量前3位树种是银杏、女贞和桃树。风景绿化苗对全省种苗总产值的贡献率最高,占74.7%;造林苗和草坪分别占13.8%和1.6%;盆景和花卉产值占9.8%,同比增长25%。开展打击生产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权行为专项行动,整顿苗木市场秩序。与淘宝网联合开展种苗线上线下综合治理活动,提高苗木电子交易诚信度和江苏苗木品牌影响力。完成全省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并委托国家林业局南方林木种子检测中心对8个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制定《2015年全省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行为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方案》并举办讲座。完成5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人员资格培训班,培训从业人员8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