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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林场完成定性核编工作
发布日期:2016-04-14 11:57 浏览次数: 字体:[ ]

  徐州市林场于1965年经江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现隶属于徐州市农委(市林业局),正科级建制,主要承担市区周围72座山峰2万余亩公益林的管护任务,经营总面积为2.07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2.04万亩。1984年12月,徐州市林场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泉山森林自然保护区;1992年11月,经林业部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2002年,徐州市林场被确定为江苏省生态公益林试点单位,并列入全省重点林业资源的保护范围。2009年1月23日,徐州市政府为进一步突出徐州市林场的生态公益属性,对森林公园管理处进行体制调整,徐州市林场整建制划归徐州市农委(原徐州市林牧渔业局)管理,人员经费由财政按全额标准拨款,实行收支两条线。2014年9月徐州市林场被明确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5年9月经市编办重新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9人(市财政按照全额标准拨款)。目前,该场现有在编职工47人,退休职工49人。在编职工五险一金全部按财政全额标准缴纳,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纳入机关事业保险,由机关事业保险处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