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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海关向江苏省林业局移交濒危野生植物活体
发布日期:2015-06-17 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5年6月12日,无锡海关向江苏省林业局移交一批收缴罚没的濒危野生植物。这是近年来我局首次收到的野生植物活体移交。该批野生植物现由南京中山植物园进行保管。无锡海关、江苏省林业局、南京中山植物园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清点并签署了移交单。无锡海关缉私分局委托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中心对涉案植物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其中456株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附录Ⅰ、附录Ⅱ所列的濒危野生植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须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随着近年来“多肉植物”风靡,携带、邮寄多肉植物入境的案件日渐增多。多肉类植物中许多种类,如仙人掌科、百合科芦荟属、大戟科大戟属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禁止国际贸易,进口需要提供完备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是涉嫌走私的违法行为。
  我局将继续履行自身职责,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并根据南京海关和我局签订的《关于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合作备忘录》,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有效打击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活动,做好海关没收、收缴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