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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林业概况
发布日期:2015-05-07 14: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森林资源】 截至2014年,江苏省林木覆盖率22.2%,活立木总蓄积8760万立方米;全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5个(无锡市、扬州市、徐州市、南京市、镇江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3个、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区)33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44个;建立省级以上森林公园67处,其中国家森林公园19处、省级森林公园48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7处,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8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2处,省级湿地公园27处。2014年全省新增成片造林面积4.35万公顷,实施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水土保持林营建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困难立地造林及生态修复取得新突破,木本油料林和珍贵乡土树种用材林培育示范点建设有新进展,加快推动薄壳山核桃、榉树、楸树等优良树种成片造林。绿色村庄建设深入推进,新建绿化示范村1028个。开展丘陵山区次生林、平原杨树林和绿色通道森林抚育示范,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0.2万公顷。新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47个、面积1067公顷,营建纪念林485个,全省参加义务植树近1000万人次,义务植树约3000万株。
  【森林资源管理】 严格执行省政府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落实使用林地占一补一规定,确保林地面积只增不减。2014年新增省级公益林面积2.93万公顷,全省重点公益林总面积38.4万公顷,其中国家级公益林6.92万公顷、省级公益林31.48万公顷。全省共审批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145件,面积702.9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6891.9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率100%。部署全省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出台2014年全省林地年度变更工作方案和调查技术操作细则,召开全省林地变更工作动员会议,举办江苏省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技术及软件应用培训班。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专项排查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省共排查案件158起,涉及林地面积237.55公顷,收回林地88.41公顷,办结72起,其中2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效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强化全省林木采伐管理,林木采伐面积2万公顷,采伐蓄积85万立方米,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限额内。严抓林业案件查处,2014年全省发生林政案件1299起,查处1283起,查处率98.8%;没收木材1077立方米,没收非法所得44.6万元,处以罚款709万元,责令补种树木14万株,行政处罚1036人次。推进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2014年省财政对睢宁西郊木检站、溧水在城木检站、宝应子婴闸木检站、镇江镇扬汽渡木检站、连云港宁海木检站分别投资40万元,用于站房改建、购置办公器材、交通工具等建设。
  【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按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省政府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加强对列入生态红线的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管理,开展退化湿地恢复,2014年全省恢复湿地4267公顷,新增受保护自然湿地11.1万公顷;全省湿地总面积为282.2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194.6万公顷,人工湿地87.6万公顷。新建省级湿地公园4处,湿地保护小区47个,苏州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新申报溧阳长荡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和丰县黄河故道大沙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实施苏州东山东太湖湿地恢复一期工程等18个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其中12个湿地恢复工程基本完工,流域内恢复湿地867公顷。加强湿地保护项目管理,2014年国家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共6100万元对徐州九里湖等7家国家湿地公园,姜堰、溧阳等2市(区)湿地保护先进县及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补助。湿地法规建设取得突破,《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编制《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14-2030)》和《江苏省湿地保护实施规划(2015-2020)》并通过专家论证。建立省级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对湿地公园、重要湿地等15类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实施生态补偿。根据对各地湿地类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管理成效评价进行生态补偿,全省每年下达涉及湿地的生态补偿资金5亿元、每亩平均100元。苏州、南京、无锡、常州等地实施更大力度的地方生态补偿制度,苏州对全市95个湿地村按每年每村60万—100万元进行生态补偿,南京、无锡对市级、省级、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单位按每年40万—200万元管护费予以补助。生态补偿进一步提升了地方保护湿地积极性,湿地保护工作稳定有效可持续。2014年10月,出台《江苏省陆生野生动物运输管理办法》,为全省野生动物保护和运输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濒危物种保护状况逐步缓解。2014年向国家林业局申报了“珍稀濒危物种野外救护与繁育”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与保护”项目,安排2014年绿色江苏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濒危物种保护,有效保护了鹤类、麋鹿、秤锤树、宝华玉兰、银缕梅、榉树、金钱松、河麂等省内有自然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生境。全省各动物园的猴类、鹤类、麋鹿、华南虎等科研和种群繁育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麋鹿种群持续增长,麋鹿种群数量达到2360头,其中野生种群达到235头。完成全省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外业调查工作。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安排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专项经费300万元,用于加强各市监测中心、各监测站基本监测设施设备建设;开展全省野生动物禽流感主动取样检测工作,共取样300份,有力保障了南京青奥会的公共卫生安全;举办全省野生动物保护暨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培训班。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014年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寄主面积181.53万公顷,发生面积9.25万公顷,比上年同比下降23.2%,属于偏轻发生年份。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62%,防治率94.5%,无公害防治率85.1%,种苗产地检疫率99%。林木病害发生1.03万公顷,同比下降3.7%,其中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0.97万公顷,死亡松树数量16.5万株,比上年分别下降2.4%、5.2%;林木虫害发生8.21万公顷,较上年下降25.1%,其中美国白蛾发生面积4.75万公顷,较上年略有增加,同比上升9.5%,以舟蛾为主的杨树食叶害虫发生面积3.17万公顷,较上年大幅度降低,同比下降47.3%。主要风景区、交通要道两侧及重大活动场所周边,叶片保存率95%以上;村庄、河道等其他区域,叶片保存率80%以上。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92%,监测范围和种类达到了全覆盖,实现普查与定点监测、日常监测与重点监测的有机结合;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周报和月报制度,启用“林业有害生物信息报告和管理系统”;调整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建设布局,推进县级防治示范站建设。强化对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受理审批《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66份,组织申报1家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隔离苗圃;全年签发56.75万份《植物检疫证》,组织开展70余次林业检疫执法行动;举办新增专职林业植物检疫员培训班和美国白蛾防控技术培训班,培训检疫员117人。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各类病虫情信息,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动态》,各监测预警点累计发出林木病虫情报500多期,计4万余份,为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提供科学依据。
  【森林防火】 2014年全省发生森林火灾31起,过火面积44.86公顷,受害面积5.11公顷,森林火灾发生率1.62次/10万公顷、受害率0.003‰,控制率0.18公顷/次,森林火灾查处率68%,与上年同期相比过火面积、受害面积分别下降13.8%和62.6%。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了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段和南京青奥会期间的森林资源安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省共张贴、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横幅1.8万条,出动宣传车800余辆次,发放《森林防火知识读本》7000余册。《西游记后传——花果山森林防火记》电视宣传片被司法部、国家新闻和互联网办公室及全国普法办公室等三家单位评为“全国动漫优秀奖”,获得全国森林防火“应知应会”知识竞赛团体二等奖。委托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制定森林防火相关标准;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演练(技能竞赛)活动20次,举办培训班28期,参加人员1500余人次;成功举办第五届全省森林消防技能竞赛;全省建设完成防火通道12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60多公里、防火工程阻隔带200公里、护林(检查)站30余个;新建蓄水池32个、泵房3个,铺设引水管道约40余公里;新组建2支森林消防专业队。新添置森林消防水车4辆、机动细水雾系统28套、高压细水雾灭火水枪1400支、水泵98台、灭火机1000余台、灭火弹6万余枚等一批扑火物资。
  【林业产业】 2014年全省林业产值达3898亿元,同比上年增长8%。木材加工、林木种苗、特色林产品综合利用等传统产业优势明显,森林旅游逐步发展为林业产业增长的新亮点;林业产业结构日趋优化,全省以木材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和林产品经营及森林旅游为代表的第三产业产值比重逐年加大。林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新上精深加工生产线30余条。争取并落实国家林业贴息贷款计划和中央及省财政贴息资金;6家林业企业获“国家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称号;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森博会等活动。野生动植物产业持续发展。全省批准的驯养繁殖单位达450余家,一些市场潜力大、开发价值高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人工繁殖或培育业迅速发展,全省河麂、梅花鹿、鳄鱼、实验动物、红豆杉、兰花等特色养殖或培植业规模日益扩展。出口兰花、西洋参、试验用猕猴和食蟹猴、西洋参等中药材类数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2014年全省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贸易额达1500万美元。
  【科技兴林】 根据林业科学研究与攻关的重点内容,结合绿色江苏建设需要,组织各级林业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申报各类林业科技项目,2014年共立项79项,财政资金支持41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9项,资金1000万元;国家林业局森林认证项目2项,补助资金15万元;林业生态站监测运行补助项目1项,补助资金10万元;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林业知识产权试点项目3项,资金30万;省科技厅涉林科技项目5项,资金160万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业地方标准制定项目5项,资金15万元;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54项、资金2900万元。建成“江苏省林业科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林业科技项目从指南发布到结题验收、申领验收证书的一站式服务
  【依法治林】 制定《2014年江苏省林业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要点》,指导各级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和有效普法。2014年11月,举办林业法律知识及执法实务培训班,结合执法实践,从多个角度不同层面对典型案例分析解读有关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行政人员执法水平。做好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类权力事项共18项,下放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权力5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林业类行政权力改为后置审批的3项,分别是林木采伐,林区运出木材、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林木种子生产。改革后,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了34%,行政权力80%以上为属地实施。江苏省林业局权力清单中有权力事项146项,其中行政许可19项,临时许可1项。对取消、下放(含属地管理)、转移、保留的权力事项,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本部门与下级部门、社会组织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落实日常监管、有效抽查、责任追溯、专项整治等方面24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
  【森林公安】 规范化执法取得成效。增加森林公安局领导职数,印发《关于市县森林公安机构名称有关事宜的通知》,统一市、县森林公安机构名称;协调省公务员局调整森林公安民警招录,由A类改为B类,明确招录对象为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出台《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民警招录、警籍管理、授衔、交流任职及森林公安机构领导干部任命等事项。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组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出台《关于规范开展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公安信息网络接入工作的通知》,依托省公安厅移动警务平台配发移动警务终端实现金盾网全部接入,建设全省森林公安网站群和视频会议系统,举办警务信息化培训班,建成警务综合平台和数据库。组织全省森林公安开展“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排查整改火灾隐患176处,查办火灾案件4起,当场制止并教育处罚野外违法使用火源120起;组织开展代号“2014天网行动”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理野生动物案件36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63人,清查整治古玩城、市场等重点场所407处,清理整顿相关企业83个,收缴野生动物29148头(只),野生动物制品11张;开展代号“2014利剑行动”的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清理整顿相关加工、利用场所及市场1472处、相关企业32家,查处案件230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46人,收缴林木127立方米、野生动物2880只、野生动物制品57件;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
  【林业改革】 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联合省农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情况调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出台《江苏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意见》。积极培育经济合作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指导全省10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建成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全省林权发证调查摸底,落实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试点部署,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过渡期全省林权登记有序管理。推进全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全面落实2014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全省国有林场危旧房开工建设1235套,竣工555套;落实国有林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255万元。部署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做好国有林场改革相关准备。创新义务植树履职形式,手机短信和网络捐赠植树、护绿活动取得实效。开展林业产业、生态公益林、湿地补偿等方面扶持政策的调研;与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合作开展《江苏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及补偿标准研究》及《林业产业提升》软课题研究。
  【项目资金管理】 出台《江苏省林业项目管理办法》、《江苏省林业项目验收规定》,明确省、市、县三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省林业局各相关处室林业项目监管职责;拟定绿色江苏专项资金切块方案,编制下发绿色江苏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建立江苏省林业项目评审专家库制度,下达绿色江苏专项资金35233万元。开展林业产业、生态公益林、湿地补偿等方面扶持政策调研,落实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保护等补贴政策。优化支出结构,下达中央财政造林补贴、病虫害防治、湿地补助、林木良种补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等专项资金18931万元;落实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植被恢复等省级专项资金19581万元。按照林业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做好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下达森林防火、湿地恢复与保护、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等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96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资金3516万元;会商省发改委下达防护林工程7800万元、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768万元。
  【林业生态文化】 积极组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森林文化得到广泛传播。继无锡、扬州、徐州、南京市之后,2014年9月镇江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成为全省第一个获得该荣誉称号的单位;“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等6家单位被命名为“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已达25个。积极拓展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在全省组织开展短信与网络植树活动。继续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开展“绿化好新闻”评比活动,受到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关注。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江苏展园荣获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大奖(最高奖),同时获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组委会颁发的室外展园竞赛组委会大奖,且总分冠居第一。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新华日报刊发《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江苏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专版,植树节期间在新华日报《新华观察》栏目就大树移植、森林城市建设和村庄绿化等热点问题刊登系列述评。在中国绿色时报刊发《“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林业行动计划”实施》专版,在其头版连续发表“江苏绿色攻坚 实现文明跨越”大型系列报道10篇。全年编发《江苏林业工作简报》26期,出版《江苏绿化》杂志6期。
  【林木种苗】 全省林业种苗(含花卉)生产面积达15万公顷,产苗量28亿株。其中,常规造林苗8.7亿株,绿化苗木17.3亿株,种苗业产值达180亿元;有“林业种苗生产基地”、“花木之乡”22个,其中国家级11个,省级11个;从业人员超过50万人;育苗单位数达77326个。2014年下达国家级、省级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816万元,安排中央预算内林木种苗基本建设项目投资500万元,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及《江苏省林木种质资源清查操作细则》;完成全省20个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的考评,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申报工作;开展10期全省林木种苗信息员、执法人员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人员资格培训,核发江苏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证1277份;召开江苏省第九次林木品种审定会,通过审(认)定林木品种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