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1354/2014-00246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单位: | 江苏省林业局 | 发布日期: | 2014-08-29 |
文 号: | 苏林地临审字〔2014〕10号 | 主 题 词: | |
摘要: |
淮安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盱眙县第三中学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报告》(淮林发〔2014〕21号)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盱眙县第三中学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二、盱眙县第三中学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地点为:盱眙县林柴场盱城林班332号小班,占用林地面积0.3013公顷。临时占用期2年。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确定的范围组织施工,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四、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接批复后,应加强对用地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此复。
江苏省林业局
2014年8月29日
抄送:盱眙县林业局,盱眙县盱城镇人民政府 |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印发 |
校对:戴宁江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