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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1354/2014-00246 主题分类: 林业
发布单位: 江苏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14-08-29
文 号: 苏林地临审字〔2014〕10号 主 题 词:
摘要: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盱眙县第三中学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09-12 10:50 浏览次数: 字体:[ ]

淮安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盱眙县第三中学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报告》(淮林发〔2014〕21号)收悉。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盱眙县第三中学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二、盱眙县第三中学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地点为:盱眙县林柴场盱城林班332号小班,占用林地面积0.3013公顷。临时占用期2年。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确定的范围组织施工,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四、市、县林业主管部门接批复后,应加强对用地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此复。

   江苏省林业局

  2014年8月29日

  抄送:盱眙县林业局,盱眙县盱城镇人民政府

  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印发

  校对:戴宁江                                  (共印10份)